有時候真的蠻佩服蘋果日報的,一篇「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」的新聞,可以搞成「一個留置權各自表述」的狀態。

 

我特別翻了一下昨天的日報,旺旺和聯合的頭版頭條都是二代健保的新聞,自由時報沒找到,看網站頭版頭應該是「坐擁3億台水股票 花蓮公所想變現」這則。唯有蘋果日報不僅將撿到錢的那則新聞做頭版,而且顯然是獨家,真是獨具慧眼。

 

就算沒受過新聞的專業訓練,一般人大概也知道頭版一定是放前一天最重要,最多人關心的新聞。如果你是報紙總編輯,按照一般標準,二代健保怎麼說應該都會比較多人關心的事情,至於誰丟了錢誰撿到錢這種消息,講難聽點是市井小民的家務事,上個地方新聞版都嫌小家子氣,就算記者採訪了當事人,交出去大概也是直接進資源回收筒。

 

但蘋果日報顯然假設,關心家務事的人會比關心二代健保的人多,於是將這則新聞放大。一邊是家境不好的婦人,一邊是念過法律,堅持留置權的女學生。這下子新聞張力就出來了,再加個副標:「現在人眼中只有錢嗎?」賓果!一則動人的新聞就大功告成了!

 

事後證明,蘋果日報的假設是正確的,觀眾就是愛看撒狗血。

 

這則新聞另外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在於:蘋果日報之所以可以獲得獨家消息,是因為「遺失包包的李姓女子(44歲)昨向《蘋果》投訴」。顯然在這位掉錢媽媽的心裡也有假設:如果受到委屈,就來跟蘋果爆料,看看能不能討回公道。

 

事後證明,這位婦人的假設也是正確的。公道有沒有討回來不是重點,至少出了一口氣。

 

看似吃悶虧的女學生,也不愧是念過法律的,昨天就有「友人」在PTT、臉書、噗浪貼出平衡說法,學校、學弟妹、社團成員也加入力挺(不力挺不行,事關校譽呀)。然後其他媒體自然見縫插針,相繼刊出女學生的說法,也藉此暗指蘋果記者未經過求證。

 

事後證明,女學生的假設依然是正確的,雖然效果似乎小了些。

 

所以算起來,整起新聞事件中,蘋果、婦人,連被動的女學生都各自達到自己的目的,連同旁邊敲鑼打鼓的媒體,大家透過這個新聞事件各取所需,現場只剩下被眾人強姦的真相。

 

對我來說,這整件事原本就只是一樁家務事,講到家務事,就好像一對男女朋友吵架,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,真相可能連當事人都說不清。到後來肯定是旁邊觀戰的人各自形成心證,甚至你一言我一語吵得不可開交,但當事人卻已經握手言和,留下錯愕的你我。

 

這整件事如果真有什麼啟示,就是不管好事壞事,要幹就幹全套,千萬不要半吊子。以後撿到東西,要就狠下心吞掉,要不就阿殺力一點全部還人家。就算想要行使留置權,也務必先要對方簽下保密協定(念法律還是百密一疏呀)。

 

至於真相?觀眾很多時候都是只有立場不問真相的,更何況再過一天,這件事情大概也灰飛煙滅了。世界如此大,太陽底下永遠都有新的肥皂劇上演,不是嗎?

 


報紙頭版-1 

敗!


 

報紙頭版-2 

敗!

 

 

報紙頭版-3 

大獲全勝!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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