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續上篇-


 


◎誰更願意付費下載應用程式?

最重要的問題來了!用手機下載軟體是一回事,使用者願意花錢下載又是另外一回事,因為這會決定哪一個平台比較容易打造出付費環境出來。


手機軟體下載很明顯的,是一個長尾市場。只有最好、最實用的軟體才有脫穎而出的機會。之前看到一個統計,app Store上有60%的獲利,是被1%的軟體賺走的。而目前所有的手機程式下載行為中,高達80%是下載免費軟體的,而且預估這個比重還會增加,這個市場有多競爭可以想見一般。


也因此,手機軟體商店的終極挑戰,其實在於哪一個環境比較容易讓開發者賺到錢!因為不管軟體商店人氣多高,下載量多大,如果沒有人願意花錢下載,開發者賺不到錢,到最後也只是證實了人氣都是虛幻的傳言。


用這個標準來檢視appleAndroid,你會發現這兩家公司截然不同的文化,就會導引出不同的氛圍。蘋果的宗旨向來是我給你最好的東西,但我要價不斐,什麼都要錢;Google則是免費經濟下的產物,最好什麼服務都不要錢,然後從使用者的眼球中賺取廣告費。


不同的思維,就會導引出不同的結果。蘋果打從iTunes開始,從歌曲、影片到app store,使用者會慢慢建立出一種習慣:或許裡面有免費的便宜可以占,但你很清楚最好的服務,我還是需要付錢購買;但你對Google的期待,卻是希望最好什麼都免費,不能免費最好也要很廉價。也因此,不同的氛圍,也會引導出不同的使用者習慣。


這並不是我空口說白話!
根據AdMob的調查,有50%iPhone用戶每月至少會購買一個應用程式,但每月至少購買一個應用程式的Android用戶只有19%iPhone App Store一個月的銷售量可達到2億美元,但Android Market的銷售量卻不到500萬美元。


另一套售價為2.99美元的Trism遊戲則更為明顯,在App Store上前兩個月的銷售量就超過25萬美元,但在Android Market上同一時間只有不到500套的銷售成績,扣除Google所收取的3成費用,代表Trism遊戲自Android平台只賺了1046美元。這背後當然有兩邊平台的人氣不同,付費機制是否完善等等問題,但我個人更相信的是,兩邊不同的企業文化也造就不同的結果。


如果說Android可以算是個有人氣的平台,那麼iTunes上的app Store無疑是個有購買力的平台。如果人氣無法轉換為購買力,Android上的經濟體系也就不容易建構出來。


白話點說,在
iPhone上賺錢不簡單,但相同的條件移轉到Android手機上賺錢會更難,因為Android用戶比較期待的會是免費軟體,不見得會有付費的習慣。甚至可以這麼說,Android Market的設計,跟Google自身的商業模式是大相逕庭的,開發者在Google環境下能夠期待,應該是Google廣告帶來的拆帳,而非軟體銷售的費用



從這樣的思維下,我們也就不難理解蘋果之所以要進軍電子書市場的原因,畢竟電子書到目前被證明仍是少數人們願意在網路上付費的內容,在既有的平台上多一個可以帶入現金的內容,是非常順理成章的策略;這也不難理解Google為何會如此心急的原因,如果要發揮Google的強項,現有的用戶還太少了,廣告施展不開,開發商賺不到錢,也就更不會將Android視為開發的第一優先選擇,然後Google只有眼睜睜看著與app store的差距越拉越開。


手機軟體商店說穿了,本質上就是一門如何在網路上賺錢的哲學,你得先有人氣,有了人氣之後進而引導消費者願意在上面付費,從而建立出完善的付費環境出來。這個邏輯,同樣適用在手機下載音樂、下載電子書、下載遊戲等所有數位內容生意;如果你以為開了一個商店,就會有人氣,開發商就會前仆後繼幫你開發軟體,坦白說是非常不切實際的想法。這門生意要能做得成功,如果對網路沒有深刻的了解,坦白說下場就跟網路上數以億計的網站一樣,很難獲得該有的利潤。


因為這門生意,蘋果從
20034iTunes商店開張以來就一直往這個方向前進著,這個局蘋果已經佈了7年了;晚一步的Google很擅長吸引網路人氣,但依靠的是免費的本事,要讓使用者掏錢的本事還有待加強;至於其他軟體商店,現階段還會被前兩個考驗卡死,在吸引不了人氣之前,談賺錢都是不切實際的空談。



也因此,我可以預期這場手機軟體商店的戰爭,蘋果會持續保持領先,成為長尾經濟下最大的那顆頭;Google次之,但如何引導使用者付費,或者是大規模引進廣告拆帳給軟體開發者,將會是商業模式能否順暢的關鍵;至於其他軟體商店,除了Ovi Store之外,我認為機會渺茫。賈伯斯曾說,蘋果將會是未來從網路上賺最多錢的十家公司之一,再一次,賈伯斯證明所言非虛。




這場戰爭另外一個值得注意的角色,其實並非檯面上的手機、電信業者,而是亞馬遜的動向。亞馬遜已經證明了在數位下載時代,他們也有能力吸引使用者付費的能力,未來這個平台,究竟是仿效蘋果持續打造更多屬於亞馬遜自己的硬體,還是向哪一邊靠攏,將會為這場戰爭帶來一些變數。亞馬遜在美國與英國的音樂服務,都與Google Android合作,這是權宜之計還是擴大合作的前戲,值得我們保持關注。


這場戰爭可怕的地方在於:手機軟體是非常有威力的。當你的手機上擁有上百個軟體時,這就形成了一種粘著度,因為這些軟體你沒辦法用到其他手機上。當你下次還要換手機的時候,你很容易選擇相同的平台,現在的iPhone用戶,都會是下一代iPhone的潛在購買者。而這場戰爭,早在七年前就已經開打了。現在才認清楚這點,坦白說已經有些晚了。


這場戰爭給我的另外一個思考,也在於一點:開放不見得是網路上唯一的正確答案。應該這麼說,當你是個無名小卒時,開放是你唯一的手段,因為你期待透過開放帶來更多的人氣;但當你有能力創造人氣時,有時候封閉一點,可以確保一個付費環境建構得更有效率。就在不知不覺中,蘋果已經取得了數位時代競爭的入場券了,只要這個平台維持人氣不墜,短時間內,這個商業模式都將會為蘋果帶來高毛利的金流,其他平台業者只能分到吃不飽、餓不死的蠅頭小利。


在蘋果平板電腦上市的前夕,我們不妨可以期待,賈伯斯將會將軟體下載的商機,帶到什麼新層面去。



【延伸閱讀】


1.手機軟體下載62億美元大餅,誰是大贏家?(上)按這裡


2.手機三雄的手機軟體商店策略,按這裡


3.iPhone可怕的威力,按這裡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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