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圖片來源:台視)






本文為Yahoo!奇摩摩人撰文

 


當你的手機無法通訊時,你怎麼辦?


 


上週日因為我不在家,有個包裹需要簽收,於是我打電話給同住一棟樓的房東代為簽收,撥了幾次,都連不上線。回到家看了新聞,才知道,原來PHS發生大規模斷訊了!(事後問房東,她竟然也不知道自己手機斷訊了)


 


行動電話之所以方便,在於想打電話時隨時可以打,別人也可以隨時連絡你,手機如果不通,很難具體評估會造成什麼損失,但會有風險。這個風險就是:你不知道錯過了什麼重要的電話,以及你沒辦法打出重要的電話,而這兩個風險會造成什麼損失,因人、狀況而異。


 


事實上在2001917,納莉颱風侵襲北台灣,豪雨造成基地台淹水,讓數十萬手機用戶斷訊,包括中華電信、台灣大哥大、遠傳與和信都有用戶受到影響,在當時,大眾電信由於受損程度較低,通話量成長了三到四成;而這一次的斷訊事件,主角卻換成了大眾電信,影響用戶規模高達50萬戶以上,且原因在於伺服機與備用系統都當機了,前一次的天災大不相同。


 


大眾電信一開始認為斷訊時間未達12小時,不符合大眾電信契約的賠償原則,但隨後,大眾電信願意在5月份帳單,賠償每位客戶網內10分鐘優惠,預估賠償損失約2000萬。金額看起來很大,但如果你是大眾的用戶,總會覺得這樣的賠償似乎不符合比例原則。


 


電信業者事業,某種程度來說算是公用事業,民眾對它的要求,在於要打得通接得到,一旦發生斷訊,不僅造成民眾的不方便,甚至會引發未知的風險。大眾電信賠償網內10分鐘,我不知道是根據什麼方式計算出來的,而且這個賠償是帶有限制條件的,第一,只有在5月份的帳單;第二,只限於網內,這樣的賠償條件,不僅讓民眾覺得不夠「阿沙力」,大眾電信似乎也錯失了一個樹立典範的機會。


 


長久以來,大眾電信的通訊品質與通訊範圍,就一直是用戶所詬病,儘管大眾電信善於強打「低功率」的特質,但打不出去撥不通,再低的功率,再便宜的話費都是枉然。作為一個電信事業,固然需要在商言商,但也不能忘了自己的社會責任。賠償通話費,充其量只是賠償服務,而不是真的需要拿錢出來,而且如果最後真的確認是設備供應商的問題,也可以向業者求償。大眾電信從不賠、到賠償網內10分鐘,誠意是有了,卻給人太過於精打細算的印象。


 


話講回來,消費者在面對這種狀況時,你能做的其實很有限,所以辦兩家以上的門號,是有其必要的。另外,就是謹記「112」緊急電話,不管你用哪一家門號,只要你的附近有基地台,即使是沒有訊號,也能撥通警察局或消防局,求人不如求己!而其他系統業者,也請好好演練一下你們的備援,當危機出現時,消費者也更能感受到服務的差異與誠意。


 



【延伸閱讀】


1. PHS斷訊相關新聞,按這裡


2.不限斷訊戶,大眾賠償10分鐘網內通話,按這裡


3.Mobile01討論區:PHS撥不出去,按這裡


4.112求救行動電話,按這裡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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