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Nov 17 Thu 2011 09:07
  • 11.17

katamari

玩社群網站有個好處,這些隻字片語會紀錄你的生活,玩多久就紀錄多久;玩社群網站有個壞處,當你透過這些隻字片語回溯你的過去,總會有那幾句話,會讓你想起某些以為忘記的人事物。就在今天,不知怎麼的,我竟想起了你。

我是個不浪漫的人,我常常覺得自己愧對雙魚座該有的特質,我總固執地認為,所謂的浪漫不應該只有發生在某些特定日子,甚至不應該「刻意」製造浪漫。兩個人在冬天的夜裡合吃一碗泡麵很浪漫,這碗泡麵是我頂著寒風從巷口的小七買回來的那就加倍浪漫,那些點點滴滴累積起來的美好,不也挺浪漫的?所以我很少刻意去慶祝某些週年紀念。

某一年的某一天,我在噗浪寫下「Happy anniversary」,紀念我們一週年,也算展現我難得一見的浪漫(自以為?)。誰知道不寫還好,這一寫從此劇情急轉直下,直到結束的那一刻。所以說不浪漫的人刻意作出(自以為)浪漫的舉動,連老天都看不下去,非得給我們一點考驗不可。

傑洛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1) 人氣()

工作室外的景象

不少朋友最近都跟我反應:你怎麼好像消失了!

以前的年代,所謂消失指的一個人越來越少出現在眼前;在這個年代,消失的定義通常是很少寫部落格了,很少在噗浪、臉書、G+乃至於其他上百種社群工具上發言了。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進化,但如果存在感的證明,只需要在虛擬世界留下點什麼,我真該自即日起每天開始發幾張美女圖到網路上,來宣示自己的存在。

事實上,今年自第二季開始我挺忙的,忙什麼先按過不表。但我發現當你在全心全意忙一件事的狀態下,別說上網,有時候連說話都懶了,滿腦子都是正在做的事情。可能我這幾年悠閒慣了吧,花挺多時間在網路上的,難得還會出現這種腦充血的狀態,我向來是個順其自然的人,既然充血的是腦袋而不是其他地方,那就索性閉嘴把事做到頂吧,一晃眼,幾個月也就過去了。

所以說過去這幾個月,各位就當作我進入某種緘默期吧!

其實不是不想說話,只是有時候我會想,這世界已經如此喧囂,有了眾多社群網站後,那更是一人一把號,各吹各的調,訊息更是多到讓人得用幾輩子的時間才看得完。而大多數的訊息又像是狗吠火車,叫兩聲看似威風,其實一點屁用也沒有,只是讓一旁的觀眾更浮躁而已。我喜歡快樂的寫作,也希望看的人會覺得快樂,當自己寫的文章不再那麼有趣的時候,倒不如先暫離算了。

傑洛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

我的野蠻女友!

 
圖片來源 

我這人一向悠閒慣了,但一旦專注起來,那也是一心一德貫徹始終,特別是幾件事情一起來的時候,我往往會忽略掉很多東西。

昨天也挺忙,女友傳來的MSN沒注意,回的有一句沒一句,這已經是老毛病了,女友不太爽。我這人的嘴巴又挺賤的,頂了幾句回去。女友可火了,一口氣傳來一大段義正辭嚴的檄文,洋洋灑灑八點。文字第一時間沒細看,但光是這陣仗就不容等閒視之,人都是這樣,有點怒問題還不大,怒極攻心就麻煩了,我趕緊放下手邊的事情先賠不是。

把這篇檄文從頭到尾拜讀了一下,發現真是網羅了21世紀一個男友經常忽略的小細節,包含了男女之間相處的智慧,果然是言簡意賅博大精深。

傑洛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

big issue

對我來說,氣溫每下降一度,賴床時間就增加一小時,最近這幾天我都睡到中午才起床。昨天約莫中午時分,一通電話吵醒了我(嚴格來說,是同一個號碼連續打了三通,我好難叫啊),對方表明身分:「這邊是2100(聽說現在變成掏新聞)的製作單位,看到你在蘋果日報的文章,想邀請你來上節目」。

當下,我還是昏昏沉沉,只好表明我還在冬眠,請對方半小時之後再打電話過來,然後起來上網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。

上了蘋果網站,才發現自己的文章「畫面太乾的NHK」被蘋果日報登了出來,不過改了個標題,變成「NHK在台灣,一定關門大吉」。我笑了出來,在這個人人皆曰媒體可殺的時候,這個標題真是討罵,彷彿要為媒體辯解什麼一樣。不過既然是全文照登,這個標題說實話我也沒多大意見,剩下的問題只在於:我要不要答應2100的邀約?

我想了一下,說實話,我第一時間還挺心動的,主要是我對2100的固定來賓陳揮文,有著莫名的好感,不是他的觀點,也不是他說話的方式,而是他的長相。一直以來,我對於瞇瞇眼的胖子都有著莫名其妙的好感,為什麼會這樣我也說不上來。但除此之外,我找不到非得去上節目的理由。

所以,我婉拒了。

傑洛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

熱血迴圈-1

前言:

這是一篇我很喜歡的舊文,特別每當我心情不太好的時候,我自己會翻出來看看。最近生病,心情自然也沒好到哪裡去,再看一次這篇文章,給自己一點勇氣!

本文開始:

2010年7月1日,我收到一封電子郵件: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傑洛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

某公司老闆-3

話說《我恨星期一》首刷有贈送背砍小人名片架(按這裡)。當初就有人問我:怎麼那個小人沒有臉?

當時我的解釋是:小人本來就是不要臉的,更何況,這是個DIY的時代,作者歡迎各位自行繪畫,或是貼上你憎恨的小人臉。

前幾天,有某公司的朋友間接寄了幾張背砍小人的照片給我,在照片中,朋友將背砍小人的臉,換上了他的老闆。基本上,要取得老闆的大頭照,然後印出來,裁剪成一定規格,還真花了一點心思,據說朋友的老闆看到以後,也是哈哈一笑,非常雍然大度,看起來還真是和樂融融的公司。

在取得了朋友的同意後,將這幾張照片放了上來。雖然老闆不是小人,但應該不會樂見看到自己被插,所以了,該馬賽克的地方,我也通通做了處理,萬一這樣還被看出是哪一間公司,那也只能認了吧。

對於《我恨星期一》的贈品還能促進公司上下團結一心,身為作者還真是備感欣慰啊!

傑洛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急中生智

俗話說狗急跳牆,但跟人比起來就差遠了!有時候你不得不承認,很多大智慧,都在人一急起來產生的。

昨天看到這則新聞, 抓姦的新聞坦白說也不新鮮,但男女主角的對白,堪稱是「人急瘋狂」的經典案例!

『陳男堅稱,與江女沒有發生性行為,還辯,「保險套是我在廁所自慰留下的。」

江女也辯稱,陳男半途說疲累想睡覺,才下交流道到汽車旅館休息,兩人只有聊天;陳有向我求歡,但被我拒絕,後來他在浴室內自慰,我才「好奇」從馬桶旁垃圾桶裡,將保險套拿到床上看一看。』

雖然這段對白看似邏輯清楚,上中下路毫無破綻,但只要有點常識,你就知道這劇情發生的或然率等於0,完全是徹頭徹尾的虎爛。

傑洛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

報廢車-1

有看ESPN轉播棒球的人,應該知道Hasta La Vista是句西班牙文,意思是再見!

今天,我那燒得不明不白的愛車(按這裡),永遠地離開我了!過年期間,回高雄親手幫它辦了死亡證明(報廢),還拿退回的牌照稅去買了吳寶春麵包(按這裡),剩下的程序,就是找禮儀師來把它調走。雖然我知道,車輛回收還可以拿回一筆補助金,但卻一直拖著沒處理。每次出門經過它的大體旁邊,我還是會多看它幾眼。

但鄰居可不這麼想了!這台車已經放在這裡三個月了,這裡又是難得的免費停車位,相當炙手可熱,眼睜睜看著一台火燒車占著茅坑不拉屎,鄰居都很眼紅,拼命打電話給鄰長,於是鄰長找里長,里長就找我,客氣地問我:您忙,我幫您找了一家回收場,請他打電話給你。

效率很快!里長電話掛線沒幾分鐘,回收場的電話就來了!先問「您這車是幾年份的?」,再問「輪胎是鋁圈還是鋼圈」,三問「有沒有觸媒轉換器跟噴射引擎」,都是相當專業的行話。我循著問題一一回答,回收場報出了一個價錢:8000元。回收這車,我可以拿回8000元。

我忍著悲傷的情緒,自己上網找了政府立案的回收場,因為印象中回收金應該要高一些。我挑了一家在新店的回收場,問題簡單了些,只問了前兩個,很快的報出價錢:1.2萬元。一通電話,10分鐘,我就多賺4000元,報酬率50%。

傑洛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

春聯-1

開工第三天,我做了幾件事:上一個.........廣播通告,寫了一些邀稿,還有,貼春聯!

話說過年有很多習俗,什麼守歲啊,領紅包啊,吃年糕吃魚啊,放鞭炮貼春聯什麼的。很遺憾,上面的習俗我已經沒做很多年了,心裡常常會有中華文化就要斷送在我手裡的罪惡感。不過,女友的朋友送來一副春聯,此君是書法大賽冠軍,據說看完我的書之後,還特別針對我本人客製化春聯內容,絕對不是那種「春滿乾坤福滿門」的老梗,這麼貼心的墨跡,一定要來開箱一下的。

先來看看上聯:

 
好~好~好(食神迴音)

傑洛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2) 人氣()

蠢事-1

這是一則發生在2007年春節的真實故事!

脫離學生身分以後,總有些交情不錯的同學,得利用每年春節的時候,大家才有機會聚在一起。2007年春節,有群高中同學聚餐,吃完飯之後,大家忽然心血來潮,想回母校看看。畢竟離校十多年以後,再也不曾回去了,選期不如撞日,這群人馬上動身。

很意外的,學校警衛對這群不速之客並未多加阻攔,這群人很順利地進了校園。過了10幾年,學校變了很多,但有些地方並沒有什麼改變,例如底下的這座池塘。

 
這座池塘算起來也有10多年的壽命了,不過中間那個打水的之前並不存在

傑洛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我一直避免在上一些宣傳通告時,指名道姓直接談《我恨星期一》的故事背景是取材自哪裡?有些事情懂的人自然就會看懂,至於不懂的人,就當做看一個虛構的故事也無妨!

就這麼巧,一個前公司的老長官剛剛打電話來,貌似關心我,我有點感動。當然了,有時候你得知道「無事不登三寶殿」是有道理的。老長官很快切入主題:「聽說你的新書有上排行榜?裡面是寫什麼呀?」口氣有點不安!

出來混的遲早要還!在我的印象中,前公司雖然是出版業,但長官多半是高級文盲,根本不太看書的。我本來預期等他們發現,書都下市了,沒想到不過兩個月時間,長官就直接打電話跟我求證。而且按照這位長官的層級,他知道了,也意味著整家公司差不多都知道了。

電話很吵,猜想他們正在某個聚餐的場合,不知道是哪個spy把我捅了出來。我很喜歡這位長官,當下我不忍直接破壞他聚餐的心情,於是就虎拉拉帶過去。

但是,我當然是寫你們呀,不然還有誰?

傑洛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

改變

幾年前的某一天,我跟一位兒時好友一起吃飯,這位老友真的是從小一起長大的,跟他一段時間沒見面,自然是聊得十分盡興。

末了,朋友忽然沉默了好一陣子,就這樣看著我,看得我心裡直發毛。

我忍不住問:「你幹麻不說話?」

朋友總算移開了眼神,只是淡淡地回:「沒什麼!我只是覺得你變了,有一刻我覺得你好像不再是我認識的那個人了」

人的改變是漸進的,跟你每天朝夕相處的人,得花很長一段時間才會發現你變了;唯有很熟的朋友,一段時間沒見面,在重逢之後才能夠很敏銳地直指你的改變。

傑洛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

1 2
Blog Stats
⚠️

成人內容提醒

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。
若您未滿十八歲,請立即離開。

已滿十八歲者,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