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如每次蘋果發表會所帶來的驚奇,蘋果今天發布聲明,這次的驚嘆號不再是新產品,而是蘋果創辦人賈伯斯辭世。

可能很多人跟我一樣,乍聽這個消息時反應都是:「怎麼會?」。賈伯斯就像是一個驚嘆號,總是能夠一次一次給我們驚喜,連他的辭世都讓人出其不意。這位矽谷的驚嘆號,在今日也正式畫下人生句點了。

回顧賈伯斯的一生,事實上就是諸多驚嘆號組成的。賈伯斯重回蘋果之後的事蹟,已經為人所熟知,溢美之詞已經太多,但鮮少人知道在重回蘋果之前的他,究竟是什麼樣的面貌?此時此刻,我們就來回顧1997年以前的賈伯斯,那個年少輕狂卻又複雜萬分的創業家。

◎非婚生子

很少人知道,賈伯斯是非婚生子,他的生父母在生下賈伯斯之後,把賈伯斯送給一對工人家庭的夫婦收養。賈伯斯的密友曾說:「這樣的出生背景讓賈伯斯養成好鬥的性格,不安全感驅使著賈伯斯必須不斷努力證明自己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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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不是最近的新聞,我還真不知道台北市有個單位叫做法規會。台北市法規會說,未來的智慧型手機用戶如果對下載的app不滿意,可以比照消保法「郵購買賣」的規定,享有七天鑑賞期的權利。意思是手機app在下載七天內,用了不滿意,可以全額退費。

之所以會有這個規定,猜想應該是之前一個名為「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」的軟體,事後被議員踢爆根本無軟體所宣稱的作用。台北市法規會在成功要求蘋果將此一軟體從app store下架後,法規會挾著新聞稿內所宣稱的「台灣消費者的勝利」,進而要求兩大手機軟體平台,不僅要延擬退費機制,並採用郵購買賣的七天鑑賞期規定,來規範手機app的使用權利。

我相當贊同法規會保護手機使用者的用心良苦。我自己也曾經在iPhone付費下載軟體,用了半年之後,該開發者不再更新,這個軟體形同無作用。在這個年代,很多app都是個人開發者所開發,有些開發者自己私自介接資料,未取得合法授權,造成資料被斷線(例如之前的大台北極速公車);有些開發者在收了錢之後,未持續維護軟體;甚至在軟體商店上,出現未經合法授權的付費電子書下載,這些不管對消費者或是版權擁有者來說,都是權益的損失。

但七天鑑賞期能解決這個問題嗎?不能!真正有問題的app,問題普遍都是在七天之後才會發生。何況數位內容的取得,本來就與實體貨物不同,所謂的不滿意,並不表示不堪使用,中間有太多各執一詞的解釋空間。

正如你看了一部電影,你不能因為這部電影跟你的預期有落差而退費;你買了一張CD,也不能因為裡面只有主打歌好聽而退費。講難聽一點,你嫖了妓女都不能因為不爽而退費,要就別上,要上你就只能權責自負,服務性質的產品,退費標準跟實體貨物並不能相提並論。按照台北市政府的標準,現在不僅完事後可以退費,七天以內覺得不爽都可以退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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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怕自己偷懶,索性接著寫我對平板電腦的看法吧!
上篇文章中,我提出了三個問題,正巧賈伯斯在昨天的財報中,剛好對我的疑問有一些他的看法,我們先來看看賈伯斯怎麼說的:
賈伯斯:平板電腦到底是七吋好還是十吋好?
「大家的想法是,7吋螢幕已經足以提供10吋螢幕約70%的效益,但其實並非如此:7吋螢幕也不過iPad45%大,以這種尺寸,根本作不出好的平板應用程式。」
「除非你的平板還附贈砂紙,讓使用者把他們的手指磨小四分之一,否則那是毫無意義的。正常成人的手指太大,無法在那種尺寸的螢幕上準確點選物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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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的觀點,是我昨天熬夜看iPad轉播之後,回家昏昏沉沉夢到的,大家可以不用當真。
很多人都在關心iPad的定位,一台介於iPhone(或iPod Touch)與Macbook之間的產品,究竟是偏向手持裝置多一點呢?還是偏向電腦多一點呢?
apple iPad的功能,我們可以把電子書、遊戲、音樂那一塊,通通都歸在行動手持這塊;把行事曆、iWork這一塊,都歸到電腦這一邊好了。目前大家對iPad的討論,多半都落在行動這一塊,首當其衝就是電子書,認為iPad會是Kindle殺手,我本來也是這麼想。但我這個夢,卻是與電腦這塊有關。
事實上,從iPod時代到iPhone,賈柏斯領軍的蘋果在行動這塊幾乎是所向披靡,趁著手機、電信大廠沒注意,透過iTunes一手打造出屬於自己的數位下載的平台影響力。這段溫水煮青蛙的過程花了七年,賈伯斯證明了一點:別再說蘋果只屬於小眾市場!只要找對舞台,蘋果可以將它的產品賣給任何一位平民老百姓。
賈伯斯有遺憾嗎?有的!拱手把PC市場幾乎全盤讓給了微軟,應該是賈伯斯心裡面最深的遺憾。在「老子賺翻了」一書中,開頭有一段話是相當讓人玩味的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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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續上篇-

◎誰更願意付費下載應用程式?
最重要的問題來了!用手機下載軟體是一回事,使用者願意花錢下載又是另外一回事,因為這會決定哪一個平台比較容易打造出付費環境出來。
手機軟體下載很明顯的,是一個長尾市場。只有最好、最實用的軟體才有脫穎而出的機會。之前看到一個統計,app Store上有60%的獲利,是被1%的軟體賺走的。而目前所有的手機程式下載行為中,高達80%是下載免費軟體的,而且預估這個比重還會增加,這個市場有多競爭可以想見一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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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10月,我寫一篇分析NokiaAppleGoogle手機軟體策略的文章(按這裡),當時我用一個很簡單的比方,來形容這三家業者的策略,造鎮的Nokia、搞百貨的Apple、玩分店的Google。一年多過去了,這塊市場又多了幾個玩家,包括BlackBerryApp WorldPalmApp CatalogWindows MobileMarketPlaceSony Ericsson也有PlayNow ArenaLG都搞了一個「Application Store」,連遠傳u也搞了一個本地的S市集。但內容看起來都大同小異(連名字也是)。
這塊市場有多大?根據市調機構Gartnet最新的調查,2009年的行動應用程式營收為42億美元,今年將可望成長到62億美元。軟體市場的特色就是毛利特高,更何況,在全部的手機程式下載,免費的高達80%,僅僅是20%的付費下載,就能帶來這麼高的營收與高毛利,這市場想當做看不見都不行呀!
那麼戰果呢?如果我們只看起步較早的三家,我們會發現搞百貨的Apple搞得最有聲有色,2009年的下載金額中,有99.4%是進了apple的口袋,如果以蘋果平均抽30%平台費來算的話,apple落袋超過10億美元,難怪手機獲利比Nokia還高;開手機分店的Google Android Market也後勢看漲,但幾乎都是以免費程式為主,對營收幾乎沒有貢獻;至於造鎮的Nokia Ovi Store在音樂下載部分滑了一跤,軟體下載顯然也沒有撈到半點好處,看來這個鎮可能跟我們的航空城差不多。
不用多想,就知道這塊市場在2010年絕對是兵家必爭之地,不管是電信業者、手機業者、程式開發者、內容提供者,誰都會想自己搞個平台坐地起價。但,事情有這麼簡單嗎?
什麼樣的手機商店算是成功?當然我們可以看很多指標,裡面的軟體數量是一個,下載次數是一個,付費下載的比例是另外一個。但我看手機下載成功與否,並不光是看這些指標。嚴格上來說,我只看三件事情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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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左邊的位子,是留給塞車珊珊來遲的Moto執行長,左二為HTC執行長周永明,右邊兩位則為Google高層(圖片來源: ZDNet )

對一個手機平台提供者來說,Nexus One(字好多懶得打,以下簡稱NO)的發表其實是有點詭異的。繼20089月底首款Android手機發表後(按這),這場2010年初的Android記者會,很多人都預期這將是首款Google自有品牌手機,意味著Google將向Apple看齊,軟硬體通吃了;再不然就是這款手機要綁廣告了,甚至會有Google平板電腦等等。總之,我們都覺得Google應該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宣布才對。
事後證明這都沒有發生。NO還是HTC製造設計的,Google也再度重申不會自行製造硬體,手機上一樣看得到GoogleHTC字樣。那麼這場發表會怎麼看,都是一場再平常不過的發表會,就像是往常Android手機發表一樣,甚至沒有Google,讓HTC自己來都可以,也不至於影響這場記者會的進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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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第一篇文章,讓我們來聊聊阿凡達!
嗯!這當然不是說我要轉行當影評了(也轉太大了)。事實上,阿凡達應該是近期最受好評的一部電影,2009年電影才上映,國際票房已經突破十億美元,成為2009年唯一一部全球票房突破十億美元的巨片。這部片子我在去年耶誕夜看了,逢人也是推薦值得一看。
會談這部片子的主要原因,其實還是跟科技有關。從近期的媒體報導來看,阿凡達已經被譽為引爆3D商機的重要推手,評論包括「一部阿凡達讓全球電影院進化了」、「阿凡達引爆全球電影產業3D革命」、「3D電視即將進入家庭了」。
事實上,很多朋友問我看完阿凡達之後的感覺,我都推薦值得一看。但當他們繼續追問我哪裡好看時,我發現我竟然講不太出來。我不知道自己該推薦阿凡達什麼?特效?劇情?3D畫面?還是……..
一部電影好不好看,我自己很簡單分兩個關鍵:劇情和特效。很明顯的,阿凡達並不屬於劇情出色的那一類。劇情說實在的很老梗,在很多電影都能看到類似的情節,或許這跟導演詹姆士柯麥隆在14年前就寫好劇本有關。按照3D動畫翹楚皮克斯的標準,阿凡達並不算是Story Driven的電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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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個星期前,在我寫給PC Home雜誌的一月號專欄中,我提到了2010年最值得期待的三項科技新品,兩項跟蘋果有關,一項跟Google有關。其中一個,就是蘋果的小筆電。沒想到雜誌還沒印,跟蘋果平板電腦有關的傳言已經傳得沸沸揚揚了。沒有意外的話,2010年科技業界第一個明星,看起來還是蘋果。


記得我在文章裡面是這麼寫的:

去年以來,蘋果要推出小筆電的謠言一直傳得沸沸揚揚,但就是只聞樓梯響。根據可靠消息指出,蘋果的小筆電並非空穴來風,只是沒有準備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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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:
底下文字,其實是我幫PC Home雜誌寫的專欄,原標題是:超連結的閱讀,是我對於數位閱讀的期待。我始終覺得,拿實體書轉檔成電子書,恐怕是小看了電子書的威力了!
本文:
科技產業每年會有一個明星產品,如果沒看錯,明年的科技明星,應該叫做電子書!而且對台灣的愛書人來說,電子書不再只是眼巴巴望著亞馬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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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自己覺得,台灣的媒體在虛實之間,一直存在一個有趣的鴻溝。實體世界經營有成的媒體,低估網路帶來的長期效應,過分相信自己在實體世界的影響力,而忽略深刻了解網路上的脈動,當它們進入網路世界時,通常都會栽了個大跟斗;但虛擬世界小有知名度的人,卻也犯了一樣的錯誤,高估自己在網路上的人氣,卻沒有了解實體世界的運作規則,所以當虛擬品牌反攻實體世界的時候(出書、開節目等等),同樣效果也不如預期。說穿了,不管實體或虛擬世界,兩邊人才沒有充分交流,我認為是虛實始終無法整合出成功案例的原因之一。
壹傳媒倒是很少數,我認為很值得期待的實體媒體。幾年前壹傳媒帶了幾把刀(幾十億現金)殺進台灣媒體,沒幾年的時間就透過在壹週刊、蘋果日報兩份媒體中,都殺出一片天空。但即使是如此,壹傳媒並沒有過分迷信自己在平面媒體的影響力,一直很積極在其他領域尋找未來的出路。壹傳媒進軍電視圈早已是公開的秘密了;至於在網路、智慧型手機中,也都可以看到壹傳媒著力甚深的身影。
壹傳媒在前幾天在一場焦點對談中,公佈了一項新服務:蘋果動新聞。沒有意外的話,這項服務預計下週一(11/16日)就會正式推出了。
什麼是動新聞?簡單說,就是蘋果日報的影音新聞。使用者可以透過兩種方式閱覽:直接上壹蘋果的網站,或是利用手機掃描蘋果日報上的QR-Code,就能利用手機直接觀看動新聞。
事實上,動新聞本身,說穿了並沒有那麼特別!但如果仔細看動新聞的策略,你會發現壹傳媒對於虛實整合這件事實在是不遺餘力。這一篇我們不談動新聞怎麼用,我們從三個層面,來談談我眼中的動新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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續上集



內容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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