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如每次蘋果發表會所帶來的驚奇,蘋果今天發布聲明,這次的驚嘆號不再是新產品,而是蘋果創辦人賈伯斯辭世。
 
可能很多人跟我一樣,乍聽這個消息時反應都是:「怎麼會?」。賈伯斯就像是一個驚嘆號,總是能夠一次一次給我們驚喜,連他的辭世都讓人出其不意。這位矽谷的驚嘆號,在今日也正式畫下人生句點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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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不是最近的新聞,我還真不知道台北市有個單位叫做法規會。台北市法規會說,未來的智慧型手機用戶如果對下載的app不滿意,可以比照消保法「郵購買賣」的規定,享有七天鑑賞期的權利。意思是手機app在下載七天內,用了不滿意,可以全額退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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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怕自己偷懶,索性接著寫我對平板電腦的看法吧!
上篇文章中,我提出了三個問題,正巧賈伯斯在昨天的財報中,剛好對我的疑問有一些他的看法,我們先來看看賈伯斯怎麼說的:
賈伯斯:平板電腦到底是七吋好還是十吋好?
「大家的想法是,7吋螢幕已經足以提供10吋螢幕約70%的效益,但其實並非如此:7吋螢幕也不過iPad45%大,以這種尺寸,根本作不出好的平板應用程式。」
「除非你的平板還附贈砂紙,讓使用者把他們的手指磨小四分之一,否則那是毫無意義的。正常成人的手指太大,無法在那種尺寸的螢幕上準確點選物件。
「蘋果曾經做過廣泛的使用者測試,我們真的十分瞭解此事:觸控螢幕在某些方面有其極限,因此我們才會訂出10吋是最低限度,如此才能做出真的很棒的平板應用程式。
賈伯斯:Android平板的優勢?(答案:沒有!)
Google老愛說Android是開放的,iOSiPhone是封閉的,我們覺得這種說法不太老實,也模糊了我們雙方之間的差異性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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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的觀點,是我昨天熬夜看iPad轉播之後,回家昏昏沉沉夢到的,大家可以不用當真。
很多人都在關心iPad的定位,一台介於iPhone(或iPod Touch)與Macbook之間的產品,究竟是偏向手持裝置多一點呢?還是偏向電腦多一點呢?
apple iPad的功能,我們可以把電子書、遊戲、音樂那一塊,通通都歸在行動手持這塊;把行事曆、iWork這一塊,都歸到電腦這一邊好了。目前大家對iPad的討論,多半都落在行動這一塊,首當其衝就是電子書,認為iPad會是Kindle殺手,我本來也是這麼想。但我這個夢,卻是與電腦這塊有關。
事實上,從iPod時代到iPhone,賈柏斯領軍的蘋果在行動這塊幾乎是所向披靡,趁著手機、電信大廠沒注意,透過iTunes一手打造出屬於自己的數位下載的平台影響力。這段溫水煮青蛙的過程花了七年,賈伯斯證明了一點:別再說蘋果只屬於小眾市場!只要找對舞台,蘋果可以將它的產品賣給任何一位平民老百姓。
賈伯斯有遺憾嗎?有的!拱手把PC市場幾乎全盤讓給了微軟,應該是賈伯斯心裡面最深的遺憾。在「老子賺翻了」一書中,開頭有一段話是相當讓人玩味的:
「有時候,我覺得自己像個偉大主廚,竭盡畢生之力,如修士般苦心鑽研烹飪藝術,匯集最好的食材,打造最先進的廚房,烹調最精緻的佳餚。如此道地、美味、無與倫比,前無古人的驚世美饌。
但,當我在窗邊佇立,卻發現,這世上97%的人們,從我餐館前過門不入。
他們一個個,走進對面的麥當勞!
這段雖然是創作的文字,我認為相當精準地刻畫出從電腦起家的賈伯斯,看待橫掃全球的PC陣營所產生的不平。
是呀!Mac這麼棒的東西,為什麼只有少數人使用,為什麼這世上90%以上的使用者,還是願意接受介面那麼醜、使用那麼不友善、效能那麼不穩定、明明就是亦步亦驅跟著Mac OS發展的跟屁蟲?為什麼?
如果說年近半百、已經這麼成功的賈伯斯,還會有什麼夢想,那麼在PC陣營打敗微軟,應該會是賈伯斯最深的渴望。從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站起來,對赤手空拳打出一片天的賈伯斯來說,應該是魂牽夢繫,而且是少數還可以追求的夢想。
做得到嗎?有可能!
就算這世上絕大多數的人們,都習慣了麥當勞,不願意品嘗精雕細琢的大餐!那麼,來一塊美味的蛋糕,一盤鮮甜的前菜吧!只要你願意走進店裡,嘗試過一次,我相信你一定會了解我的主菜到底特別在哪裡,你就會知道麥當勞實在是太平凡了呀。(嗯,麥當勞躺著也中槍XDD)
這個現象,有一個專有名詞,叫做月暈效應(Halo Effect)
當你看到月亮的同時,周邊的光環月暈也會被注意到,讓月亮看起來比實際要大;當你開始使用過iPodiPhone,甚至是iPad的時候,你不僅會對Mac產生好奇,更重要的是,在這個過程中,你已經慢慢習慣Mac OS的操作邏輯了。
有沒有實際數據可以支持這個說法?有的!
根據蘋果最新的財報,Mac產品線比去年同期成長33%,而在財報公佈會上有兩句話,格外吸引我的注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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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續上篇-

 
◎誰更願意付費下載應用程式?
最重要的問題來了!用手機下載軟體是一回事,使用者願意花錢下載又是另外一回事,因為這會決定哪一個平台比較容易打造出付費環境出來。
手機軟體下載很明顯的,是一個長尾市場。只有最好、最實用的軟體才有脫穎而出的機會。之前看到一個統計,app Store上有60%的獲利,是被1%的軟體賺走的。而目前所有的手機程式下載行為中,高達80%是下載免費軟體的,而且預估這個比重還會增加,這個市場有多競爭可以想見一般。
也因此,手機軟體商店的終極挑戰,其實在於哪一個環境比較容易讓開發者賺到錢!因為不管軟體商店人氣多高,下載量多大,如果沒有人願意花錢下載,開發者賺不到錢,到最後也只是證實了人氣都是虛幻的傳言。
用這個標準來檢視appleAndroid,你會發現這兩家公司截然不同的文化,就會導引出不同的氛圍。蘋果的宗旨向來是我給你最好的東西,但我要價不斐,什麼都要錢;Google則是免費經濟下的產物,最好什麼服務都不要錢,然後從使用者的眼球中賺取廣告費。
不同的思維,就會導引出不同的結果。蘋果打從iTunes開始,從歌曲、影片到app store,使用者會慢慢建立出一種習慣:或許裡面有免費的便宜可以占,但你很清楚最好的服務,我還是需要付錢購買;但你對Google的期待,卻是希望最好什麼都免費,不能免費最好也要很廉價。也因此,不同的氛圍,也會引導出不同的使用者習慣。
這並不是我空口說白話!根據AdMob的調查,有50%iPhone用戶每月至少會購買一個應用程式,但每月至少購買一個應用程式的Android用戶只有19%iPhone App Store一個月的銷售量可達到2億美元,但Android Market的銷售量卻不到500萬美元。
另一套售價為2.99美元的Trism遊戲則更為明顯,在App Store上前兩個月的銷售量就超過25萬美元,但在Android Market上同一時間只有不到500套的銷售成績,扣除Google所收取的3成費用,代表Trism遊戲自Android平台只賺了1046美元。這背後當然有兩邊平台的人氣不同,付費機制是否完善等等問題,但我個人更相信的是,兩邊不同的企業文化也造就不同的結果。
如果說Android可以算是個有人氣的平台,那麼iTunes上的app Store無疑是個有購買力的平台。如果人氣無法轉換為購買力,Android上的經濟體系也就不容易建構出來。
白話點說,在
iPhone上賺錢不簡單,但相同的條件移轉到Android手機上賺錢會更難,因為Android用戶比較期待的會是免費軟體,不見得會有付費的習慣。甚至可以這麼說,Android Market的設計,跟Google自身的商業模式是大相逕庭的,開發者在Google環境下能夠期待,應該是Google廣告帶來的拆帳,而非軟體銷售的費用
從這樣的思維下,我們也就不難理解蘋果之所以要進軍電子書市場的原因,畢竟電子書到目前被證明仍是少數人們願意在網路上付費的內容,在既有的平台上多一個可以帶入現金的內容,是非常順理成章的策略;這也不難理解Google為何會如此心急的原因,如果要發揮Google的強項,現有的用戶還太少了,廣告施展不開,開發商賺不到錢,也就更不會將Android視為開發的第一優先選擇,然後Google只有眼睜睜看著與app store的差距越拉越開。
手機軟體商店說穿了,本質上就是一門如何在網路上賺錢的哲學,你得先有人氣,有了人氣之後進而引導消費者願意在上面付費,從而建立出完善的付費環境出來。這個邏輯,同樣適用在手機下載音樂、下載電子書、下載遊戲等所有數位內容生意;如果你以為開了一個商店,就會有人氣,開發商就會前仆後繼幫你開發軟體,坦白說是非常不切實際的想法。這門生意要能做得成功,如果對網路沒有深刻的了解,坦白說下場就跟網路上數以億計的網站一樣,很難獲得該有的利潤。
因為這門生意,蘋果從
20034iTunes商店開張以來就一直往這個方向前進著,這個局蘋果已經佈了7年了;晚一步的Google很擅長吸引網路人氣,但依靠的是免費的本事,要讓使用者掏錢的本事還有待加強;至於其他軟體商店,現階段還會被前兩個考驗卡死,在吸引不了人氣之前,談賺錢都是不切實際的空談。
也因此,我可以預期這場手機軟體商店的戰爭,蘋果會持續保持領先,成為長尾經濟下最大的那顆頭;Google次之,但如何引導使用者付費,或者是大規模引進廣告拆帳給軟體開發者,將會是商業模式能否順暢的關鍵;至於其他軟體商店,除了Ovi Store之外,我認為機會渺茫。賈伯斯曾說,蘋果將會是未來從網路上賺最多錢的十家公司之一,再一次,賈伯斯證明所言非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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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10月,我寫一篇分析NokiaAppleGoogle手機軟體策略的文章(按這裡),當時我用一個很簡單的比方,來形容這三家業者的策略,造鎮的Nokia、搞百貨的Apple、玩分店的Google。一年多過去了,這塊市場又多了幾個玩家,包括BlackBerryApp WorldPalmApp CatalogWindows MobileMarketPlaceSony Ericsson也有PlayNow ArenaLG都搞了一個「Application Store」,連遠傳u也搞了一個本地的S市集。但內容看起來都大同小異(連名字也是)。
這塊市場有多大?根據市調機構Gartnet最新的調查,2009年的行動應用程式營收為42億美元,今年將可望成長到62億美元。軟體市場的特色就是毛利特高,更何況,在全部的手機程式下載,免費的高達80%,僅僅是20%的付費下載,就能帶來這麼高的營收與高毛利,這市場想當做看不見都不行呀!
那麼戰果呢?如果我們只看起步較早的三家,我們會發現搞百貨的Apple搞得最有聲有色,2009年的下載金額中,有99.4%是進了apple的口袋,如果以蘋果平均抽30%平台費來算的話,apple落袋超過10億美元,難怪手機獲利比Nokia還高;開手機分店的Google Android Market也後勢看漲,但幾乎都是以免費程式為主,對營收幾乎沒有貢獻;至於造鎮的Nokia Ovi Store在音樂下載部分滑了一跤,軟體下載顯然也沒有撈到半點好處,看來這個鎮可能跟我們的航空城差不多。
不用多想,就知道這塊市場在2010年絕對是兵家必爭之地,不管是電信業者、手機業者、程式開發者、內容提供者,誰都會想自己搞個平台坐地起價。但,事情有這麼簡單嗎?
什麼樣的手機商店算是成功?當然我們可以看很多指標,裡面的軟體數量是一個,下載次數是一個,付費下載的比例是另外一個。但我看手機下載成功與否,並不光是看這些指標。嚴格上來說,我只看三件事情:
◎你的手機能不能引導使用者使用手機上網

要使用手機軟體商店,先決條件是你的手機不僅要能上網,持有手機的人也要有使用手機上網的習慣才行。如果你的用戶從來沒有想過用你的手機上網,這一個先決條件當然也就不能成立。
如果要說iPhone從哪些層面衝擊了手機產業?隨便講當然一堆,但最關鍵的一點,我認為就是讓手機使用者,養成了使用手機上網的習慣。在手機上網還不普遍、需求還不明顯、3G網路還不完全的年代。所有的手機製造者,從來沒有把心思放在這裡,莫名其妙把一整塊大餅讓給了蘋果。現在好了!不管你從哪一個指標看,用iPhone上網的人比比皆是。而蘋果說穿了,也不過只出一招而已,卻很有效率地接收了手機上網的市場,這能怪誰?
當然在這塊市場,蘋果並沒有獨霸,Android表現也相當不錯,特定應用的BlackBerry也算小有斬獲,其他業者則在後苦苦追趕。根據統計,iPhoneAndroid手機的上網使用比率分別達到了94%92%,其他「智慧型手機」平均是80%(非智慧型手機用戶更只有26%)。像Nokia高層說全球市場上有5500萬用戶擁有搭載Ovi Store的終端裝置,這個數字背後更實質的意義在於,這5500萬用戶的Ovi Store開通率有多少?
在全球已經賣出超過十億支手機的Nokia,無疑是這場戰役中最讓人惋惜的!因為這場戰爭的決勝點,並不在於手機銷售數量,而是哪一款手機可以讓使用者習慣手機上網。當消費者想買一款可以用來上網的手機,會考量哪些品牌?Nokia的使用者最多,但Nokia的使用者很大一塊都不上網,這讓Nokia只能徒呼負負。
第一關的考驗,將會決定誰的手機商店會有人氣。如果你的手機都沒有用戶願意用來上網,幾乎就注定你的生意很難起步,空有一個手機軟體商店,用戶卻根本不用你的手機上網,請問這商店能賣誰?
◎誰的手機能夠引導使用者下載軟體?
這個問題的關鍵,包括了介面友善度、程式多寡、系統穩定度、還有習慣問題。你買這隻手機的初衷,有沒有打算用來下載程式的?在這個選項中,很明顯的,還是AppleAndroid勝出。
根據
Google內部統計,每支Android手機平均下載40個應用程式,iPhone則有人做過統計,每支iPhone的平均下載軟體數量大約為53(去年四月)。再看另外一份去年七月的調查,Android用戶平均每月下載的數量為9.1個,而iPhone用戶平均每月下載的應用程式數量則為10.2個。這也說明了購買這兩款手機,利用手機下載軟體其實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了。
其他手機品牌呢?
BlackberryWindows Mobile的用戶當然也上網,但多半是用來收信,而且就算想下載,商店裡面也沒幾個東西可賣;NokiaOvi Store店裡的東西比較多,但被第一關卡住了。所以大體來說,第二關的考驗,還是appleAndroid的天下。
第二關的考驗,將決定軟體開發商會不會把心思放在你身上。對開發者來說,你開發了一套軟體,當然要放在流量高,而且下載活躍的平台上。要知道每個軟體開發商的背後,都有個想要賺錢的夢;就算不賺錢,最少也希望很多人下載自己開發的軟體。就算在人氣高的平台不容易出頭,但從開發者還是希望花時間在前者,因為大家都認為自己不會那長尾理論下的那條可憐尾巴。
也因此,appleAndroid的軟體增加速度,將維持自強號的速度,Ovi Store因為Symbian的根基,應該會是莒光號,其他平台大概是平快。而更多的程式,就會帶來更多的下載行為,然後差距越拉越開。
-待續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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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左邊的位子,是留給塞車珊珊來遲的Moto執行長,左二為HTC執行長周永明,右邊兩位則為Google高層(圖片來源:ZDNet)
對一個手機平台提供者來說,Nexus One(字好多懶得打,以下簡稱NO)的發表其實是有點詭異的。繼20089月底首款Android手機發表後(按這),這場2010年初的Android記者會,很多人都預期這將是首款Google自有品牌手機,意味著Google將向Apple看齊,軟硬體通吃了;再不然就是這款手機要綁廣告了,甚至會有Google平板電腦等等。總之,我們都覺得Google應該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宣布才對。
事後證明這都沒有發生。NO還是HTC製造設計的,Google也再度重申不會自行製造硬體,手機上一樣看得到GoogleHTC字樣。那麼這場發表會怎麼看,都是一場再平常不過的發表會,就像是往常Android手機發表一樣,甚至沒有Google,讓HTC自己來都可以,也不至於影響這場記者會的進行。
但不是!這場發表會主角是Google,整場記者會下來,產品力還好,應用還好,價錢還好,除了一個線上商店之外,幾乎看不到任何讓人覺得跟以往Android手機發表會有何不同的地方。感覺就是「Google開了一場普通的手機發表會」,僅此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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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第一篇文章,讓我們來聊聊阿凡達!
嗯!這當然不是說我要轉行當影評了(也轉太大了)。事實上,阿凡達應該是近期最受好評的一部電影,
2009年電影才上映,國際票房已經突破十億美元,成為2009年唯一一部全球票房突破十億美元的巨片。這部片子我在去年耶誕夜看了,逢人也是推薦值得一看。
會談這部片子的主要原因,其實還是跟科技有關。從近期的媒體報導來看,阿凡達已經被譽為引爆3D商機的重要推手,評論包括「一部阿凡達讓全球電影院進化了」、「阿凡達引爆全球電影產業3D革命」、「3D電視即將進入家庭了」。

事實上,很多朋友問我看完阿凡達之後的感覺,我都推薦值得一看。但當他們繼續追問我哪裡好看時,我發現我竟然講不太出來。我不知道自己該推薦阿凡達什麼?特效?劇情?3D畫面?還是……..
一部電影好不好看,我自己很簡單分兩個關鍵:劇情和特效。很明顯的,阿凡達並不屬於劇情出色的那一類。劇情說實在的很老梗,在很多電影都能看到類似的情節,或許這跟導演詹姆士柯麥隆在
14年前就寫好劇本有關。按照3D動畫翹楚皮克斯的標準,阿凡達並不算是Story Driven的電影。
從詹姆士柯麥隆拍過的異形二、魔鬼終結者一、二、鐵達尼號等大作,無一不是場面大,特效多,而且成本一部比一部高,卻也一部比一部賣座。詹姆士柯麥隆對於電影圈的貢獻,很大部分是來自於技術創新,他的電影願意採用最先進的科技模型製作、數位動畫、攝影工程,把電影情節做到盡善盡美。
(後半段引用自動腦雜誌的專欄)
我們或許可以很簡單地得到結論:這是一位很懂得拍出賣座電影的導演,而先進技術正是詹姆士柯麥隆最重要的資產。但很妙的是,很多大卡司製作的特效電影,票房都沒有柯麥隆的電影好。如果把阿凡達的賣座原因指向
3D,或許沒錯,但也不算完全對。
如果你仔細看詹姆士柯麥隆的電影,你會發現這些片子都有一些共同的地方:不僅導演是柯麥隆,編劇也都是他;再追溯柯麥隆這個人,你會赫然發現他的電影生涯正是從編劇開始,而且在特效小組待了很長一段時間。在我看來,詹姆士柯麥隆其實還是一位
Story teller,他的電影或許不像皮克斯電影,具備細膩的情感元素;他的故事特色在於「想像力」,能夠創造出讓觀眾讚嘆的場景,而技術不過是幫助詹姆士柯麥隆順利講出這些故事的道具而已。
回想魔鬼終結者二的液態金屬人,鐵達尼號沉沒前的驚駭,阿凡達上潘朵拉星上奇特的動植物,而且這些用電腦做出來的畫面,卻又完美地融入劇情之中。而這些,都源自於詹姆士柯麥隆豐富的想像力。用很簡單的評價,阿凡達的劇情60分,特效90分,真正滿分的還是劇情的想像力,借重3D,詹姆士柯麥隆讓我們看到一個想像中的美麗世界。
我想這是阿凡達讓我覺得值得一看,也是我不太同意所謂「阿凡達引爆全球電影產業3D革命」觀點的原因。是的,
3D畫面或許可以做出潘朵拉星,但沒有詹姆士柯麥隆的想像力,這些東西不會憑空而生自己變出來。這跟技術無關,跟拍攝設備無關,跟是不是3D特效無關,說穿了還是跟人有關。
只有人才會說故事,科技不會!(更正,科技或許會,但故事很難打動人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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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個星期前,在我寫給PC Home雜誌的一月號專欄中,我提到了2010年最值得期待的三項科技新品,兩項跟蘋果有關,一項跟Google有關。其中一個,就是蘋果的小筆電。沒想到雜誌還沒印,跟蘋果平板電腦有關的傳言已經傳得沸沸揚揚了。沒有意外的話,2010年科技業界第一個明星,看起來還是蘋果。
記得我在文章裡面是這麼寫的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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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:
底下文字,其實是我幫PC Home雜誌寫的專欄,原標題是:超連結的閱讀,是我對於數位閱讀的期待。我始終覺得,拿實體書轉檔成電子書,恐怕是小看了電子書的威力了!
本文:
科技產業每年會有一個明星產品,如果沒看錯,明年的科技明星,應該叫做電子書!而且對台灣的愛書人來說,電子書不再只是眼巴巴望著亞馬遜Kingle,明年初不僅有機會看到台灣業者所開發出來的電子書閱讀器,現在就已經可以用手機下載電子書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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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自己覺得,台灣的媒體在虛實之間,一直存在一個有趣的鴻溝。實體世界經營有成的媒體,低估網路帶來的長期效應,過分相信自己在實體世界的影響力,而忽略深刻了解網路上的脈動,當它們進入網路世界時,通常都會栽了個大跟斗;但虛擬世界小有知名度的人,卻也犯了一樣的錯誤,高估自己在網路上的人氣,卻沒有了解實體世界的運作規則,所以當虛擬品牌反攻實體世界的時候(出書、開節目等等),同樣效果也不如預期。說穿了,不管實體或虛擬世界,兩邊人才沒有充分交流,我認為是虛實始終無法整合出成功案例的原因之一。
壹傳媒倒是很少數,我認為很值得期待的實體媒體。幾年前壹傳媒帶了幾把刀(幾十億現金)殺進台灣媒體,沒幾年的時間就透過在壹週刊、蘋果日報兩份媒體中,都殺出一片天空。但即使是如此,壹傳媒並沒有過分迷信自己在平面媒體的影響力,一直很積極在其他領域尋找未來的出路。壹傳媒進軍電視圈早已是公開的秘密了;至於在網路、智慧型手機中,也都可以看到壹傳媒著力甚深的身影。
壹傳媒在前幾天在一場焦點對談中,公佈了一項新服務:蘋果動新聞。沒有意外的話,這項服務預計下週一(11/16日)就會正式推出了。
什麼是動新聞?簡單說,就是蘋果日報的影音新聞。使用者可以透過兩種方式閱覽:直接上壹蘋果的網站,或是利用手機掃描蘋果日報上的QR-Code,就能利用手機直接觀看動新聞。
事實上,動新聞本身,說穿了並沒有那麼特別!但如果仔細看動新聞的策略,你會發現壹傳媒對於虛實整合這件事實在是不遺餘力。這一篇我們不談動新聞怎麼用,我們從三個層面,來談談我眼中的動新聞。
◎為什麼使用QR-Code
當天的體驗中,主辦單位特別請我們帶了可以上網的智慧型手機。到會場之後,主辦單位請我們先透過簡訊下載QR-Code軟體,這個程序只要做一次,未來就可以透過手機相機,掃描報紙上的QR-Code來瀏覽新聞。
在場的專家都質疑,為何要選擇QR-Code這項在台灣起不來的技術?壹傳媒總經理Simon給了一個答案:為了要讓買報紙的讀者從實體轉到網路,這是我們目前想得到最可行的方式。
按照壹傳媒的想法,蘋果日報每天發行50萬份,每份平均傳閱四人,所以等於每天有200萬人看過實體的蘋果日報。這200萬人的眼球是蘋果日報目前擁有的資產,如果能夠將這200萬人,導引到蘋果的新服務,比例不用多,1%就好,那也有2萬人。對一個新服務來說,每天有1萬人使用就是很可觀的數字了。也因此,壹傳媒即便明知道QR-Code台灣非常少人使用,明知道市面上的手機有太多款式,要讓多數手機使用QR-Code本身就是一件艱鉅的工程,明知道眾人皆曰不可,但還是只能硬著頭皮「雖千萬人吾往矣」。因為從報紙到網路之間,他們目前沒有更好的橋樑。
Simon
最後補了一句:如果QR-Code我們做不起來,那台灣大概也沒有人能做起來了!因為覺得QR-Code的樣子很醜,壹傳媒甚至在想要把條碼改成美女圖,未來是直接用手機掃描美女圖,就可以直接進入動新聞(技術上已經做得到了,要不要做而已,但這個點子實在很妙)
壹傳媒能夠成功嗎?我認為很難!這幾年的觀察,我越來越覺得會花錢買報紙,與每天在網路上看免費新聞的人,是兩個很不同的族群,交集很少。期待透過報紙的QR-Code把眼球導引到網路上,會面臨三個障礙:看完文字報導後,我還需要看影音新聞嗎?會買報紙的人,有多少比重會使用行動上網的?就算想要使用,QR-Code還是一個相當不容易使用的方式(手機支援是一個問題,手機上的相機有沒有支援近拍,更是能不能掃成功的另一個關鍵)
這三個問題,我怎麼看都覺得問題很大。但比較讓我眼睛一亮的,反而是壹傳媒在嘗試搭建實體轉虛擬橋樑的這份努力,在台灣媒體中,印象中我還沒有看過哪一個媒體,都已經擁有這麼強悍的品牌力,還這麼執著要由實轉虛的!想想看,目前動新聞的QR-Code已經支援超過60款手機,涵蓋SymbianWindows MobileBlackberryiPhoneJ 2M EAndroid等平台,光是這份努力,就值得拍手。
也因此,既然頭都洗下去了,我還是蠻期待看看壹傳媒的嘗試會達到什麼樣的效果。有時候先衝衝看,也大過什麼都不做,先大膽假設,再從錯誤中學習一些經驗。更何況,QR-Code這條橋不通,我相信以壹傳媒的執著還是找得出別的路子。只不過如果失敗了,那麼大概也可以正式宣布把QR-Code送進太平間了。
◎為什麼要收費?
如果你體驗過動新聞,你會發現每則新聞要點閱需要一個蘋果點,很多人都在嚷嚷誰會要看付費的影音新聞。(據說初期蘋果點可以用很多方式免費取得)但如果你這麼想,就把黎老闆想小了。
首先,動新聞是壹傳媒由實轉虛的嘗試,利用QR-Code想要吸引的是會買報紙的人,讓他們多付一點錢來提高報紙發行收入。簡單撥一下算盤:每天在報紙上提供30條動新聞,每則新聞2萬人付費看,一則新聞收0.5元,一天就是多出30萬的收入,一年365天那就是多出一億一千萬。這筆錢小嗎?當然不算小,這是黎老闆精明的一面。
想想看,報紙本來就是負定價的產品,賣一份賠一份,如果這個模式能成功的話,無形之中就有機會帶入上億元的營收,Why not?當然要試試看!但如果只是把付費看到這一個層面,坦白說還是把黎老闆想小了。
動新聞是要用蘋果點去支付的,一點蘋果點大約合台幣0.5元,非常便宜,據說初期消費者可以用很多方式去拿這個蘋果點。如果我們看開心農場的案例,這中間就有很多名堂了,填問券拿蘋果點,看廣告拿蘋果點,喝飲料也有蘋果點,這裡的每一件事,都是廣告,都有收入的可能性。
但蘋果點的真正目的,在於蘋果希望能夠營造的Micropayment(小額付款)的環境。按照壹傳媒的看法,這個領域還沒有真正贏家,電信業者或許是,但電信業者對壹傳媒來說「要價太高」。一則影音新聞壹傳媒只要收0.5元,但下載要付電信業者3元,既然如此,我就直接繞過電信業者,自己創造付費環境。這一點跟蘋果(另一個蘋果)的app Store其實有異曲同工之妙,我可以先免費,然後提供你付費,但便宜的內容。因為裡面的付費實在太便宜了(黎老闆心目中的甜蜜點其實是0.4元,但因為很難找零才變成0.5元),從免費到付費的門檻也太低了,當你習慣付費買蘋果點,付費環境就大功告成了。
甚至壹傳媒進一步想到,未來在微網誌、部落格發達的年代,公民記者或許會成為重要的新聞來源,小額付費系統可以用來當做支付公民記者稿酬的方式,直接用系統處理小額付費,免去你來我往文件往返的處理人力,我必須要說這實在想得很深遠呀!
這會不會實現?很難講!但方向大致是正確的。而且這個領域還沒有真正霸主出現。換個角度看,一手是上百萬的讀者,另一手是涵蓋食衣住行育樂等廣告客戶的壹傳媒,真的也是小額付費平台的最佳人選。而且相信我,如果蘋果日報現在還能讓幾十萬人每天掏出15元,動新聞也有本事製作出很多內容,讓你心甘情願掏出這0.5元來的。
◎從圖像到影像之路
按照Simon的說法,壹傳媒賣你的,不僅僅是內容,而是「讓你Punch的感覺」!事實上也是,很多時候看到蘋果日報的頭版,我都有被揍一拳的驚嚇感!
那麼動新聞呢?我在會場用一個方式形容:蘋果日報版的藍色蜘蛛網,這擺明就是以真實新聞為素材的社會劇!有個被害人被砍68刀,在蘋果日報上你只會看到幾個模擬圖;但在動新聞上,你會看到兇手拿著一把刀,朝著被害人猛砍猛砍。原本的示意圖,一下子變成動畫了,Punch的感覺,一下子高升好幾倍。
先不談其他的,我首先會想到:這還是新聞嗎?以前看到平面的示意圖,你會知道這就是示意圖而已,當你看到動畫,看到一把開山刀從左、從右,上上下下刺進一個人的身體,然後搭配一些真實的畫面(犯人押解、被害人親人痛哭失聲等畫面)。這種將我們不知道的部分用動畫呈現,還能算新聞嗎?
但只要想遠一點,只要知道壹傳媒真正的企圖心,還是在電視這個平台就不難理解了。動新聞本質上,就是在為未來的壹傳媒電視台操兵而已。黎老闆說過,要進電視圈,他一定會打破現有的生態環境,改變遊戲規則。這條從圖像到影像之路,其實也只不過就是為了未來電視台做準備而已。
Simon
不斷向我們強調,社會新聞只會是其中一環而已,裡面還有很多溫馨、實用的新聞。據說這些製作精緻的動畫新聞,從構想到成品,僅需2小時而已(不知道用多少人力做出來就是了),我不禁開始聯想起就像皮克斯那群動畫師,在故事版前構思一則新聞呈現的模樣。因為我必須說,這些動畫真的很精緻,而且有些劇情還蠻好笑的。
這種用影像來詮釋新聞的手法,勢必會引起一些爭議性,但坦白說蠻特別的,而且壹傳媒也從來不怕爭議。只不過這些新聞是不是該分級,或是提供更多的影音延伸閱讀,
我覺得可能是要思考的方向。
長期來說,我實在很難講動新聞對於市場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,因為裡面很多思维,都跟我們所熟悉的不一樣。但我印象比較深刻的,還是壹傳媒在於媒介轉換的另類考量,還有那份執著與投入。就算這個局沒成功,我看還是會被他們闖出新的出口。所以我真正的感覺其實也很簡單:
不管是美國的蘋果,還是香港的蘋果,都是一樣的狠角色呀!
【延伸閱讀】
1.鄭蛋蛋:充滿震撼的有影片有真相,按這裡
2.電腦王阿達:蘋果動新聞即將在各平台啟動,按這裡
這兩篇高手的文章,對於動新聞的使用比較多的描述,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參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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續上集


內容:

講到電子書,大家都會說「內容為王」,Kindle能夠成功,一步步整合複雜的內容供應鏈是一個原因,加上無線傳輸讓電子書很方便下載是另一個。電子書的問題從來不在硬體,在內容,不管是手機電子書還是電子書閱讀器,缺少內容的電子書就等於沒有靈魂的軀殼,是很難吸引消費者興趣的。
但相較於Kindle,華文世界的數位內容下載會先碰到付費環境的問題。看看蘋果的音樂與影片下載,對於亞洲市場一直是相對保守的態度,更別提台灣合法音樂下載,成長一直相對有限(每年差不多是10億元左右),換到電子書內容來看,我認為面臨的困境相同:市場不大,想付費的人又太少。所以現有的內容供應商(像出版社)態度會謹慎(怕衝擊既有實體書市場),全新的數位內容供應商又會因為很難在初期賺到錢,因為回收等待期過長而放棄。對於有心經營電子書下載的業者來說,這會造成相當大的障礙。
就算我們先撇開付費環境不友善的問題好了!那麼,電子書的內容,該是現有內容的電子版,還是針對電子書創造的全新內容呢?
如果是實體書籍的電子版,主導權會在出版社或大型書店手上。但台灣出版人怎麼想都會先考慮到付費環境是否成熟這個問題,也因此在初期很難大刀闊斧將實體書籍全面化為電子書,更別提目前台灣絕大多數出版社的高層,對於網路一直是相對不信任的,電子書只是拿來當做賣點,卻很少認真去思考電子閱讀的習慣,重新演譯電子閱讀的流程,目前絕大多數的電子書,都是實體書直接轉檔,少有針對電子書專門設計的編排。
舉例來說,噗浪玩出大生意也有電子書版本。理論上一本談網路行銷的書,裡面提到的案例,是不是應該加上超連結,讓讀者可以邊看邊參照呢?技術上當然可行,但很遺憾的目前沒有加進去。你買到的電子書,與實體書的編排是完全一樣的。光是這一點,我就覺得很奇怪。原因無它,目前台灣市場上的電子書,都是附屬在實體書籍底下,電子書對大多數出版社來說,就只是把內容「數位化」而已(也就是轉檔)。出版社的營收,99%還是仰賴實體書籍的銷售,電子書註定只會是小媳婦而已。
也因此,台灣現有的出版社資源,很難在初期大規模地支援電子書,台灣每年三萬本的新書,我認為到明年的轉換率應該都會低於20%(也就是6000本新書),內容還是不足。至於想要仰賴新業者?以目前書市的不景氣,我覺得也很難期待。
那麼,內容的問題有解嗎?我自己目前想到的有兩個,一個是電子報紙,另一個則是新的創作能量。
Kindle除了可以下載電子書之外,可以下載電子報紙也是早期另外一個賣點。我不知道其他人的狀況,但對我來說,看實體報紙與看網路新聞的經驗是很不同的。網路新聞對我來說,就只是一則一則新聞而已;看實體報紙,從報紙的編排、頭條、邊欄的設定,到照片的挑選,我可以大致了解報社對於一則新聞的態度,有助於我更了解新聞的全貌。或許我老了,但我始終覺得這樣子的經驗不是網路新聞可以給我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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