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我只出國一次:到北京簽《我恨星期一》的簡體書版權,這算是公出。一方面是因為我把大部分資金移去個人的新事業,手頭不寬裕;另一方面則是我深深覺得,台灣這塊地方其實還有很多很美的地方我還沒去過,即使是我已經環島兩次了,總還是可以找到很棒的景點。把出國的費用轉來刺激內需,遊玩的樂趣絲毫不減,反而可以讓我對台灣這塊土地有更多的認識。
我很喜歡去一些有歷史感的地方,例如鐵道、舊車站,或是曾經風華一時的景點,有些規劃比較好的地方,還會有一些介紹,我總會細細看完這些介紹,然後才發現:原來這地方還有這段歷史呀!說來慚愧,我大學明明是社會組的,但高中背的那些歷史地理,幾乎全還給老師了,這些曾經在書本上出現的教材,並沒有隨著考試遺留在我腦海裡,反而是透過每一次的旅遊行程加深我的記憶。
就好像如果我沒去過金門,在我印象中,我會以為金門就好像是蘭嶼、綠島這般大小,不管站在哪裡都可以看到海,繞一圈只要一小時。
錯了錯了,金門有151平方公里,大概是台北市的一半大小,也比澎湖還大一些。雖然是個島,但在金門可不是隨處都可以看到海,特別是民國68年以前,這裡是不折不扣的前線戰地,海邊沒有比基尼,只有地雷,隨便去海邊會出大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