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如每次蘋果發表會所帶來的驚奇,蘋果今天發布聲明,這次的驚嘆號不再是新產品,而是蘋果創辦人賈伯斯辭世。
可能很多人跟我一樣,乍聽這個消息時反應都是:「怎麼會?」。賈伯斯就像是一個驚嘆號,總是能夠一次一次給我們驚喜,連他的辭世都讓人出其不意。這位矽谷的驚嘆號,在今日也正式畫下人生句點了。
正如每次蘋果發表會所帶來的驚奇,蘋果今天發布聲明,這次的驚嘆號不再是新產品,而是蘋果創辦人賈伯斯辭世。
可能很多人跟我一樣,乍聽這個消息時反應都是:「怎麼會?」。賈伯斯就像是一個驚嘆號,總是能夠一次一次給我們驚喜,連他的辭世都讓人出其不意。這位矽谷的驚嘆號,在今日也正式畫下人生句點了。
如果不是最近的新聞,我還真不知道台北市有個單位叫做法規會。台北市法規會說,未來的智慧型手機用戶如果對下載的app不滿意,可以比照消保法「郵購買賣」的規定,享有七天鑑賞期的權利。意思是手機app在下載七天內,用了不滿意,可以全額退費。
之所以會有這個規定,猜想應該是之前一個名為「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」的軟體,事後被議員踢爆根本無軟體所宣稱的作用。台北市法規會在成功要求蘋果將此一軟體從app store下架後,法規會挾著新聞稿內所宣稱的「台灣消費者的勝利」,進而要求兩大手機軟體平台,不僅要延擬退費機制,並採用郵購買賣的七天鑑賞期規定,來規範手機app的使用權利。
為了怕自己偷懶,索性接著寫我對平板電腦的看法吧!
上篇文章中,我提出了三個問題,正巧賈伯斯在昨天的財報中,剛好對我的疑問有一些他的看法,我們先來看看賈伯斯怎麼說的:
◎賈伯斯:平板電腦到底是七吋好還是十吋好?
「大家的想法是,7吋螢幕已經足以提供10吋螢幕約70%的效益,但其實並非如此:7吋螢幕也不過iPad的45%大,以這種尺寸,根本作不出好的平板應用程式。」
以下的觀點,是我昨天熬夜看iPad轉播之後,回家昏昏沉沉夢到的,大家可以不用當真。
很多人都在關心iPad的定位,一台介於iPhone(或iPod Touch)與Macbook之間的產品,究竟是偏向手持裝置多一點呢?還是偏向電腦多一點呢?
就apple iPad的功能,我們可以把電子書、遊戲、音樂那一塊,通通都歸在行動手持這塊;把行事曆、iWork這一塊,都歸到電腦這一邊好了。目前大家對iPad的討論,多半都落在行動這一塊,首當其衝就是電子書,認為iPad會是Kindle殺手,我本來也是這麼想。但我這個夢,卻是與電腦這塊有關。
事實上,從iPod時代到iPhone,賈柏斯領軍的蘋果在行動這塊幾乎是所向披靡,趁著手機、電信大廠沒注意,透過iTunes一手打造出屬於自己的數位下載的平台影響力。這段溫水煮青蛙的過程花了七年,賈伯斯證明了一點:別再說蘋果只屬於小眾市場!只要找對舞台,蘋果可以將它的產品賣給任何一位平民老百姓。
2008年10月,我寫一篇分析Nokia、Apple、Google手機軟體策略的文章(按這裡),當時我用一個很簡單的比方,來形容這三家業者的策略,造鎮的Nokia、搞百貨的Apple、玩分店的Google。一年多過去了,這塊市場又多了幾個玩家,包括BlackBerry的App World、Palm的App Catalog、Windows Mobile的MarketPlace,Sony Ericsson也有PlayNow Arena、LG都搞了一個「Application Store」,連遠傳u也搞了一個本地的S市集。但內容看起來都大同小異(連名字也是)。
這塊市場有多大?根據市調機構Gartnet最新的調查,2009年的行動應用程式營收為42億美元,今年將可望成長到62億美元。軟體市場的特色就是毛利特高,更何況,在全部的手機程式下載,免費的高達80%,僅僅是20%的付費下載,就能帶來這麼高的營收與高毛利,這市場想當做看不見都不行呀!
那麼戰果呢?如果我們只看起步較早的三家,我們會發現搞百貨的Apple搞得最有聲有色,2009年的下載金額中,有99.4%是進了apple的口袋,如果以蘋果平均抽30%平台費來算的話,apple落袋超過10億美元,難怪手機獲利比Nokia還高;開手機分店的Google Android Market也後勢看漲,但幾乎都是以免費程式為主,對營收幾乎沒有貢獻;至於造鎮的Nokia Ovi Store在音樂下載部分滑了一跤,軟體下載顯然也沒有撈到半點好處,看來這個鎮可能跟我們的航空城差不多。
不用多想,就知道這塊市場在2010年絕對是兵家必爭之地,不管是電信業者、手機業者、程式開發者、內容提供者,誰都會想自己搞個平台坐地起價。但,事情有這麼簡單嗎?
最左邊的位子,是留給塞車珊珊來遲的Moto執行長,左二為HTC執行長周永明,右邊兩位則為Google高層(圖片來源:ZDNet)
對一個手機平台提供者來說,Nexus One(字好多懶得打,以下簡稱NO)的發表其實是有點詭異的。繼2008年9月底首款Android手機發表後(按這裡),這場2010年初的Android記者會,很多人都預期這將是首款Google自有品牌手機,意味著Google將向Apple看齊,軟硬體通吃了;再不然就是這款手機要綁廣告了,甚至會有Google平板電腦等等。總之,我們都覺得Google應該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宣布才對。
事後證明這都沒有發生。NO還是HTC製造設計的,Google也再度重申不會自行製造硬體,手機上一樣看得到Google與HTC字樣。那麼這場發表會怎麼看,都是一場再平常不過的發表會,就像是往常Android手機發表一樣,甚至沒有Google,讓HTC自己來都可以,也不至於影響這場記者會的進行。
2010年第一篇文章,讓我們來聊聊阿凡達!
嗯!這當然不是說我要轉行當影評了(也轉太大了)。事實上,阿凡達應該是近期最受好評的一部電影,2009年電影才上映,國際票房已經突破十億美元,成為2009年唯一一部全球票房突破十億美元的巨片。這部片子我在去年耶誕夜看了,逢人也是推薦值得一看。
會談這部片子的主要原因,其實還是跟科技有關。從近期的媒體報導來看,阿凡達已經被譽為引爆3D商機的重要推手,評論包括「一部阿凡達讓全球電影院進化了」、「阿凡達引爆全球電影產業3D革命」、「3D電視即將進入家庭了」。
事實上,很多朋友問我看完阿凡達之後的感覺,我都推薦值得一看。但當他們繼續追問我哪裡好看時,我發現我竟然講不太出來。我不知道自己該推薦阿凡達什麼?特效?劇情?3D畫面?還是……..
幾個星期前,在我寫給PC Home雜誌的一月號專欄中,我提到了2010年最值得期待的三項科技新品,兩項跟蘋果有關,一項跟Google有關。其中一個,就是蘋果的小筆電。沒想到雜誌還沒印,跟蘋果平板電腦有關的傳言已經傳得沸沸揚揚了。沒有意外的話,2010年科技業界第一個明星,看起來還是蘋果。
記得我在文章裡面是這麼寫的:
去年以來,蘋果要推出小筆電的謠言一直傳得沸沸揚揚,但就是只聞樓梯響。根據可靠消息指出,蘋果的小筆電並非空穴來風,只是沒有準備好。
事實上,缺少iPhone與Macbook之間的產品線,這或許是蘋果推出小筆電的原因之一。但我認為與其要說蘋果推出小筆電,不如說是蘋果要推行動上網裝置,畢竟用手機上網,限於螢幕大小與規格,還是有不足的地方。這也是蘋果小筆電,或稱小平板可以發揮的空間。
我自己覺得,台灣的媒體在虛實之間,一直存在一個有趣的鴻溝。實體世界經營有成的媒體,低估網路帶來的長期效應,過分相信自己在實體世界的影響力,而忽略深刻了解網路上的脈動,當它們進入網路世界時,通常都會栽了個大跟斗;但虛擬世界小有知名度的人,卻也犯了一樣的錯誤,高估自己在網路上的人氣,卻沒有了解實體世界的運作規則,所以當虛擬品牌反攻實體世界的時候(出書、開節目等等),同樣效果也不如預期。說穿了,不管實體或虛擬世界,兩邊人才沒有充分交流,我認為是虛實始終無法整合出成功案例的原因之一。
壹傳媒倒是很少數,我認為很值得期待的實體媒體。幾年前壹傳媒帶了幾把刀(幾十億現金)殺進台灣媒體,沒幾年的時間就透過在壹週刊、蘋果日報兩份媒體中,都殺出一片天空。但即使是如此,壹傳媒並沒有過分迷信自己在平面媒體的影響力,一直很積極在其他領域尋找未來的出路。壹傳媒進軍電視圈早已是公開的秘密了;至於在網路、智慧型手機中,也都可以看到壹傳媒著力甚深的身影。
壹傳媒在前幾天在一場焦點對談中,公佈了一項新服務:蘋果動新聞。沒有意外的話,這項服務預計下週一(11/16日)就會正式推出了。
什麼是動新聞?簡單說,就是蘋果日報的影音新聞。使用者可以透過兩種方式閱覽:直接上壹蘋果的網站,或是利用手機掃描蘋果日報上的QR-Code,就能利用手機直接觀看動新聞。
最近很夯的一項電子產品,叫做電子書。本來亞馬遜書店的Kindle只在國外熱,隨著邦諾書店投入電子書閱讀器市場,忽然間這項產品似乎變得大有可為,而且這股風潮似乎就即將吹向台灣,從電信業者到硬體業者,都將陸續推出電子書服務,不消半年,類似Kindle的電子書閱讀器在台灣應該也可以看到。
事實上在我印象中,電子書閱讀器台灣已經出過兩款了,一款是十大書坊轉投資宜銳科技的Starebook,一款是歌林的i-library。這兩款賣得好不好?我想很多人可能聽都不見得聽過,銷售成績自然不可能好到哪裡去(應該是慘澹吧)。現在重新炒電子書這個話題,有機會嗎?
我在「2008 3C趨勢不負責預測」中,曾經說過我相當看好這類型的產品,但我不認為台灣會這麼快看到這項產品,因為沒有這個環境!那麼現在這個時間點來看,台灣的電子書環境成熟了嗎?要回答這個問題,其實我們看四件事情!
使用模式:
講了戴爾這件事情之於企業的影響後(詳見「戴爾你在搞什麼鬼」一文),接著來講講消費者在這次事情中,或許能學到什麼。
戴爾事件過後,網路上的主流聲音是:戴爾應該要出貨,最少要出一台(消保會也是如此認為),另一派雖較為微弱,但也為數不少的(隱性)聲音則認為,戴爾也是受害者,消費者不該趁火打劫,而且事後還理直氣壯,頗有點吃相難看的味道。講到後來,有點變成消費者與廠商權益的合理界線,應該訂在哪裡才對。
在講我自己的看法之前,我先來講點別的,就從國外的售後服務開始談起好了!
有在國外唸書或是生活過一段日子的人,應該都知道國外對於消費者權益非常重視。就拿退貨來說好了,在國外買東西的退貨條件非常寬鬆,退貨年限也拉得很長。拿美國為例子,不管超級市場或是大賣場,只要買的東西有任何不喜歡都可以無條件退貨,有些大賣場沒有試衣間,店員甚至會建議將你覺得喜歡的款式或尺寸通通買回去,試穿完留下喜歡的,其他的拿回去退就可以了。也因此,有些店家會有專門處理退貨的櫃檯,最後將這些東西當作瑕疵品特賣售出。
戴爾的事件(按這裡)發展到現在,本來以為只是歹戲拖棚而已,沒想到就如莫非定律「任何有可能出錯的事情都會出錯」,7/5凌晨戴爾網站又出現跳樓大拍賣了!這一次的災情是新款CULV筆電,只要挑選不同顏色的處理器,原價60900元雙核心ULV筆電,當場現折42000元。這一次,我就不是旁觀者了,因為我正好想換一台筆電,所以邊看王建民投球邊瞌睡的我,即使身邊沒有電腦,我硬是用iPhone下訂了一台。(幹!用手機線上購物好辛苦)
如果最後又如戴爾之前所說,又是「發生因疏忽所造成的標價錯誤」,那戴爾又改寫了莫非定律:任何有可能出錯的事情都會出錯,而且還會在10天之內連錯兩次。害我現在告訴自己,每天離開工作室之前,先上戴爾網站看看,說不定又會有什麼驚喜來著。
先說說我自己的心路歷程:當我在噗浪上看到這個事情的時候,心裡面的第一個反應是:戴爾不會又來一次吧!這可是全球第二大的電腦公司,而且電腦業界的亞馬遜,網路購物的天王,怎麼會這麼離譜?還是真的是佛心來的,偷偷搞了一個促銷?但既然已經知道了他們的標準處理流程了,橫豎如果是烏龍,訂單也不會被接受,我就順勢訂了一台。就像PC adv實驗室副總編輯tenz所言:看不下去,我也下訂了,不能老是置身事外………….
這事目前的狀況還不明,但我就想來說說戴爾這10天來的處理方式,我自己的看法:
昨天晚上看到ZDNet的一則新聞「中華電信:iPhone 3Gs確定八月來台」,文中引用中華電信高層的說法,三代iPhone確定八月引進台灣,同時現有的二代iPhone也將在屆時同步降價促銷。這也意味著想買iPhone的人,大可再忍一個多月。
不過會讓我想要碎碎唸的,不在於iPhone 3G s確定八月來台這個訊息,而是文中所引述「市場人士」以及中華電信長官的兩造說法,我覺得蠻有意思的,有點不吐不快。
先引述「市場人士」的說法!
原文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