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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ody雜誌 


最近實在是忙翻了,如果不是朋友告訴我,我自己都忘了自己接受過Body雜誌的專訪。

 

記得《我恨星期一》準備上市的時候,出版社的企劃曾經想將加個「職場達人」的身分在我身上,他們說這樣比較好敲到採訪。對於這項提議,我當時回絕了。一方面覺得自己已經承載了一些言過其實的稱號,另一方面我只想當個單純的寫作者,如果寫個XX故事都得把自己包裝成XX達人的話,對一個創作者來說未免也太沉重了些!


企劃當時就說「不這麼包裝,可能會敲不到通告喔!」事後證明他說的是事實,但想到自己不需要背負所謂的「職場達人」虛名,我個人還是覺得挺好的,最少不會讓自己看了噁心!


所以對於Body的採訪,我其實是感謝的。一方面,她們送來的題目,是把我當作一個創作者,請我從創作者的角度聊聊我個人對職場的看法;而且,各位可能注意到了,Body雜誌,是一本女性雜誌。


我個人向來是非常熱愛女性的,以前也有一些媒體採訪,有財經的,有行銷的,有勵志的,有綜合性雜誌,就是從來不曾有過女性雜誌,所以這也是第一次來自於女性雜誌的採訪邀約,而第一次總是讓人興奮的啊。


第一次上了女性.......雜誌,感覺很妙,也很感謝,底下就摘錄一些專訪摘要;再過一天,我將會離開台灣為我的新書取材,也出門洽談一個合作案,如果順利,這也將是我個人今年的另一項重大進展,各位就邊看專訪,邊為我集氣吧~~~

 


 

Q:從你的書中看來,好像職場是險惡的、不會嘴砲就活不下去,這真的是你要傳達的概念嗎?

A:該不會真有人覺得職場是不險惡的吧(笑)!

我個人挺排斥嘴砲這玩意的,但偏偏我們生活週遭某些很會嘴砲的人,似乎都占了不少便宜,可能很多人看完書以後,會覺得傑洛米怎麼好像鼓吹大家都要嘴砲一樣似的。

不是這樣的!其實我只是忘記把這些嘴砲人的悲慘下場寫進去而已,篇幅有限呀!人生就好像是一場馬拉松,嘴砲或許會贏得短暫的利益,但永遠嘴砲的下場通常都很慘,書跟人生一樣,有時候你得相信某些小人得志只是黎明前的黑暗,報應很快就到!

就讓這些嘴砲先暫且小小得意一下唄,第二集再來修理他們!(大笑)

 

 

Q:請問你個人在出社會後,有交到好朋友嗎?該如何判斷別人講的是『真心話』還是『應酬話』?

A:我個人是有一些工作以後交到的好朋友沒錯!我認為職場上的好朋友,多半得經過一些試煉,只有通過利害關係的考驗以後才算見真情,所以我其實也懷疑這些好朋友,是不是因為我離職的關係?

至於真心話與應酬話要怎麼分?其實要看你相信什麼!我簡單舉個例:祝福我「新書大賣」的朋友,多半都沒有買書,這就是應酬話;朋友告訴我「你新書讓我好感動」,我就認為是真心話。

人總是選擇自己想聽的話去相信,你相信的就是真心話,你不相信的就是應酬話。

 

Q:老實說,這本書讓人笑中帶淚,結局也很感傷;你希望社會新鮮人如何看待這樣的結局?會不會因此而害怕職場?

A:害怕職場也沒辦法,你還是得工作呀。其實我並沒有給《我恨星期一》賦予太崇高的意義,什麼教戰守則的,這太假道學了,但我覺得大家看看這些故事,能笑一笑就好;萬一笑不出來,想想有人比你還慘,心裡也比較寬慰。

就好像我常常覺得心情不好,但走在街上看到一個比我還愁眉苦臉的人,我心裡會想:「有人比我還倒楣」,我就會覺得我不要跟他一樣臉色這麼醜,心情就會開始變好,覺得衰事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啦!

我希望我的書就是那個衰人,如果覺得害怕,那就買本書吧!

 

Q:電視不斷播放人力銀行的廣告~『勇敢換工作』,你認為是這樣嗎?因為現在的七年級最為人詬病的就是本事都沒學到、就要換工作,到底轉職的timing是什麼?

A:換工作就跟換情人一樣,你覺得該分手了,就是該分手了,沒什麼勇不勇敢的問題。妙的是,一天到晚嚷嚷自己要離職的人,多半都不會離職,會離職的都是那些悶不吭聲的人,忽然間辭呈就丟出來,連下一個工作都找好了,真正會壯士斷腕的人,其實都很堅定,猶豫換不換的人通常只會歹戲拖棚。

至於常換工作,其實就像常換情人一樣,你可能心裡假設「下一個會更好」,但實情多半是下一個也差不多爛,你不能期待一份工作永遠都是只有快樂沒有痛苦,我個人覺得如果痛苦比快樂多,就換;快樂比痛苦多,就先不換。

至於有沒有學到本事,坦白說那是個人造業個人擔,我不會說要樂在學習這種屁話,但只要記住一點:你可以換工作,老闆也可以把你換掉,這是互相的。

 

Q:年後轉職潮,請你給那些領完年終獎金就想換工作的朋友們一些建議?

A:我比較傾向一份工作最少做滿一年再說,就好像你毎段戀情都維持不到一年,真的遇到好對象,光看你的情史人家就卻步了。情史你還可以隱瞞,換過的工作在勞保卡可是記載的清清楚楚。

其實換不換工作,我是看老闆的動向。特別在職場,有個好老闆罩你,比什麼都管用,所以換不換工作其實是看頂頭老闆。你的好老闆要離職了,你可以考慮跟著換;你的惡老闆要離職了,你最好先不要動。

 

 

Q:也請你給七月畢業到現在,都還沒找到工作的朋友們建議?

A:英雄不怕出身低,找工作其實是個痛苦的過程,你看不上眼的願意用你,你看上眼的卻給你釘子碰。都找半年還沒找到工作,可能是你眼界太高,身無分文就想追林志玲,挑戰性太大。

如果可能的話,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第一個情人是林志玲或金城武,但你一定也知道,這種可能性實在太低了嘛。換成是我,真的半年也找不到工作,我會把標準放低一點,追小模也不錯啦,人生總要有個進階的希望呀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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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傑洛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