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象是去年中吧,網路上傳出蘋果將以七億美金併購全球最大微網誌網站twitter,這項消息後來無疾而終。記得當時看到噗友討論時,多數人都覺得看不出蘋果有什麼必要去買一個社群服務,這未免也跨行跨太遠了吧!


但我對此倒是有不同的看法!我一直認為社群服務會是手機的殺手級應用,去年開始我們也可以慢慢嗅出這種味道。原本沒想過使用手機上網的人,開始因為臉書、噗浪這類型的服務,開始使用手機上網,進而購買智慧型手機。



舉個例子,
HTC Hero特別開發了一個噗浪專屬程式,這款程式並沒有放到Android Market上,早期只有Hero這款手機才有內建,這套程式相當穩定,頗受台灣噗友的好評。我就看到身邊很多朋友為了玩噗浪,跑去購買Hero。根據噗浪創辦人Alvin的說法,目前每天使用Hero這款程式上噗浪的,高達兩萬人以上。


也就是說,大約有上萬的朋友可能因為要噗浪,而選擇使用
HTC Hero。這就是硬體綁服務的力量。(iPhone上的噗浪Widget都不太穩定!)


以目前的態勢來看,手機與服務兩者各做各的,像是雅虎、
GoogleFacebook這種比較大的服務業者,會自行開發官方Widget,受歡迎又開放API的服務像是twitter、噗浪也會出現第三方程式。除非是很大的服務業者,像是Google才有能力跳下來主導硬體,twitterPeek合作推出的twitter專用機TwitterPeek就沒有獲得太多青睞(按這裡)。


至於手機業者對這塊服務一直沒有著墨太深,一方面對這一塊很陌生,而且成功案例真的少,花時間、金錢做服務並不難,難的是要讓人願意使用,萬一很少人用那不是很嚥氣!
(例如Ovi)倒不如讓自己的手機可能通用所有服務,感覺起來比較不會做白工。


但如果說有哪一個品牌,有能力跳出來通包軟硬體的,蘋果肯定是最佳候選人。事實上,從蘋果最近送美國專利商標局的一項專利
iGroups中,我們可以就可以嗅出這樣的佈局,光看Groups這個單字,就可以知道這玩意跟社群有關。蘋果的產品佈局向來是專利先行,從近期申請的專利或多或少可以嗅出在打什麼算盤。


那麼,蘋果做自己的手機、行動裝置社群有哪些好處呢?根據蘋果的專利,以下是我的看法,還有一些想像:


◎將用戶綁得更緊

從各家手機業者的軟體商店佈局來看,你會發現這其實是把用戶綁住的好方法。首先,這些軟體你無法帶到其他平台、其他品牌使用,如果你的手機裡面下載了一些經常在使用的專屬服務,你下一支手機更不太可能換成其他品牌,
app storeAndroid market等等都一樣。


如果說,今天你在手機上進而使用一項社群服務,那麼你更離不開這支手機了,因為你的人脈、交流在上面,只怕這項服務沒人使用而已。一旦在手機上的社群形成之後,你對這支手機的黏性就會更高,因為社群無法替代。



iPhone的用戶相對活躍的


很難講用
iPhone的人是因為喜歡行動上網而買iPhone,還是因為iPhone讓他們變得喜歡上網,但不可否認的,購買iPhone的人使用行動上網、下載程式的服務,比例向來都是很高的,放眼望去大概也只有Android可以抗衡。


也因此,如果蘋果推出這項服務,先天上的優勢就是
iPhone的使用者應該會勇於嘗試這項服務,活躍的用戶相對來說也會讓iPhone上的新服務比較容易推得動。要知道,蘋果的用戶本身,就是一個龐大的社群,如果有人可以讓蘋果社群動起來,還有誰比蘋果自己更適合呢?


◎從手機出發的社群

你可能會說我都在用噗浪、臉書了,幹麻還要再申請一個類似的服務。



話是沒錯!但你有沒有想過,目前在手機上的社群,其實都是在電腦端建立起來,只是延伸到手機上而已。卻沒有一種服務,是真正從手機出發的。從蘋果的專利看起來,這似乎是他們想要做的:一個以手機為中心的社群服務。


在這項專利中蘋果提供了兩個場景:搖滾演唱會與WWDC。按照我的理解,一群有iPhone的陌生人如果同時出現在同一個場合,以後就可以透過iGroups來交換名片,形成一個社群;如果已經是社群的成員,你就可以透過手機來發送邀請參加活動。


這種以手機為中心的社群,拿手機當作社交工具,坦白說是非常新鮮的概念,但因為這會有安全性的問題,蘋果申請的專利看來就是著重在金鑰安全傳輸的部分。但這樣的服務你會不會加入?或許會,因為看起來實在很酷。


以後我到夜店去,拿出手機來搜尋一下附近有沒有哪個正妹也在用iPhone的,這種服務怎麼可能不加入XDD


◎提供免費簡訊服務

手機上的社群使用,我認為跟簡訊是很類似的。也因此,手機上的社群服務,某種程度可以視為一種「一對多的簡訊交流」,只要你們擁有共同的手機,擁有彼此的手機號碼,再透過手機上的平台把大家串起來,這何嘗不可行。更何況傳簡訊要花錢,利用這種社群服務理論上除了上網費之外,是不必再額外花費的。你用手機每發一則噗浪,電信業者有跟你收一則噗浪2塊錢嗎?


再仔細想想,如果這項服務,直接加上了語音通話,那以後就可以直接打免費電話了不是嗎?你只要申辦吃到飽的費率,傳簡訊、打電話就不需要再多花錢了,這種服務難道沒有吸引力嗎?不玩臉書沒關係,只要我們有
iPhone,會傳簡訊就行了。


別說不可能!雖然這項專利上還看不到類似的佈局,但之前就有傳言蘋果打算收購
VoIP公司iCall,而Google在美國不也推出了Google Voice了,蘋果硬把Google Voice擋在門外,推出自己的VoIP服務應該是司馬昭之心,如果iGroup起來的話,把VoIP綁在這項服務中,應該是可以理解,而且深具威力的。(電信業者應該會挫著等吧)


◎在服務上面賣廣告


蘋果想在手機上賣廣告,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,為此還花了
2.5億美元併購手機廣告公司Quattro Wireless。但我想請問:如果你想在手機賣廣告,要怎麼賣?期待大家下載一個廣告播放程式嗎?


最好的方式,就是把廣告嵌入到一個服務裡面,夾著賣,廣告是不太可能獨立存在的,一定要依附一個服務。那還有什麼比自己做一個手機社群,然後再上面賣廣告更好的方式?換個角度看,如果你傳簡訊、打電話都不用錢,上面夾個廣告你大概也是睜隻眼閉隻眼吧!


再想遠一點,蘋果有了一個可以讓用戶彼此溝通的社群,未來就可以分享自己正在聽哪些歌、看哪些電影、玩哪些遊戲,這些都有助於app Store上的銷售,似乎也是一門好生意不是嗎?



◎標示地理資訊服務


我很喜歡
iPhone上的一個遊戲HomeRun Battle,這是一個全壘打比賽的遊戲。除了這遊戲的畫面很棒之外,最主要裡面有項服務,可以讓你挑戰全世界的打者(這也是一種社群)


我很喜歡這種對打的遊戲,而且玩家旁邊還會有國旗,只要想到每次我代表台灣跟全球高手對打時,我就覺得熱血沸騰;萬一看到對手掛韓國國旗,我整個就腦充血起來,非把對方狠狠修理一頓才行,這個遊戲是很少數我會持續玩的遊戲,透過這項服務,我跟全世界的玩家就串起來了,這雖然不完全是Geo tag(地理位置標示)的服務,
但這種以地理位置為主軸的服務使用得當的話,對玩家卻相當有吸引力。


Geo Tag
這類型的服務一直都有一些隱私權的爭議,但不可諱言的這的確是一種有趣的服務,而且搭配手機使用效果更好。只要使用者有自覺,從Geo Tag可以延伸出許多的應用。而且,這類型的服務比較容易跟廣告綁在一起。


舉例來說,你在某個地方發了一則訊息,如果附近剛好有餐廳推出優惠訊息,就順勢溜到你的手機內,那也是很合邏輯的。而想要做這些事情,你也需要一個平台。



◎爭奪手機服務主導權


Google
Android手機很明顯已經是蘋果在行動領域上的頭號假想敵了,有傳言Facebook也想要推出自己的手機(按這裡),我也認為也有其可能。如果手機上網要開始起飛了,社群服務也被證明是手機重要的應用,那麼在這場戰役中蘋果也是很難缺席的。


從社群起家的臉書就不用說了,六個月前在手機的使用臉書的用戶就高達六千萬了,跨越一億門檻指日可待;
Google在這一塊的佈局也是越來越深,雷聲大雨點小的Google Buzz未來朝向手機發展也是預期內的。既然這場戰爭才剛開打,我們有理由相信蘋果必然不會缺席。

因為只要跟網路、社群有關的服務,結果通常都是殘酷的「贏家全拿」。




綜合上面的看法,原則上我是非常相信
iPhone會推出自己的手機社群服務,也許在今年六月份,我們就有機會一窺蘋果的手機社群佈局,但具體的細節是什麼,只有天知道。


即使是如此,我還是覺得做手機社群是有相當難度的,即使是蘋果也不例外,也因此,我認為蘋果跟
twitter的眉來眼去應該不是空穴來風。


蘋果目前手上的現金多達
400億美元,雖然銀彈充足到可以用錢砸死人,臉書的投資者認為他們在2015年的市值可望達到1000億元,顯然是少數賈伯斯用錢砸不死的對象,twitter看起來機會就大了些,十億美元。


與其要做自己的社群,花錢買現有的社群應該會更快,蘋果以前也不是沒花錢買過技術;而
twitter未來勢必也會面臨用戶成長、營收來源以及臉書夾擊的問題,更何況twitter最大使用國家在美國,twitter上有一大票iPhone的愛用者,每逢蘋果新產品發表會,twitter就免不了開始當機(因為一票人透過twitter互相交流最新訊息),兩者算是門當戶對。


也因此,文章最後我做一個不負責任的假設:
twitter就算不全賣給蘋果,未來跟蘋果也可能維持一定程度的合作。更何況對新創公司來說,能夠有機會近距離領教賈伯斯的現實扭曲力場,應該也是一個難以拒絕的機會吧!




這就是iGroups的專利申請 (圖片來源:Patently Apple)




看起來iGroups初期會結合行事曆、通訊錄、mail、SMS等功能 ,專利申請似乎著重在加密傳輸的部分(圖片來源:Patently Apple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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