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Nov 17 Thu 2011 09:07
  • 11.17

katamari

玩社群網站有個好處,這些隻字片語會紀錄你的生活,玩多久就紀錄多久;玩社群網站有個壞處,當你透過這些隻字片語回溯你的過去,總會有那幾句話,會讓你想起某些以為忘記的人事物。就在今天,不知怎麼的,我竟想起了你。

我是個不浪漫的人,我常常覺得自己愧對雙魚座該有的特質,我總固執地認為,所謂的浪漫不應該只有發生在某些特定日子,甚至不應該「刻意」製造浪漫。兩個人在冬天的夜裡合吃一碗泡麵很浪漫,這碗泡麵是我頂著寒風從巷口的小七買回來的那就加倍浪漫,那些點點滴滴累積起來的美好,不也挺浪漫的?所以我很少刻意去慶祝某些週年紀念。

某一年的某一天,我在噗浪寫下「Happy anniversary」,紀念我們一週年,也算展現我難得一見的浪漫(自以為?)。誰知道不寫還好,這一寫從此劇情急轉直下,直到結束的那一刻。所以說不浪漫的人刻意作出(自以為)浪漫的舉動,連老天都看不下去,非得給我們一點考驗不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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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大瓶的金門高粱

今年我只出國一次:到北京簽《我恨星期一》的簡體書版權,這算是公出。一方面是因為我把大部分資金移去個人的新事業,手頭不寬裕;另一方面則是我深深覺得,台灣這塊地方其實還有很多很美的地方我還沒去過,即使是我已經環島兩次了,總還是可以找到很棒的景點。把出國的費用轉來刺激內需,遊玩的樂趣絲毫不減,反而可以讓我對台灣這塊土地有更多的認識。

我很喜歡去一些有歷史感的地方,例如鐵道、舊車站,或是曾經風華一時的景點,有些規劃比較好的地方,還會有一些介紹,我總會細細看完這些介紹,然後才發現:原來這地方還有這段歷史呀!說來慚愧,我大學明明是社會組的,但高中背的那些歷史地理,幾乎全還給老師了,這些曾經在書本上出現的教材,並沒有隨著考試遺留在我腦海裡,反而是透過每一次的旅遊行程加深我的記憶。

就好像如果我沒去過金門,在我印象中,我會以為金門就好像是蘭嶼、綠島這般大小,不管站在哪裡都可以看到海,繞一圈只要一小時。

錯了錯了,金門有151平方公里,大概是台北市的一半大小,也比澎湖還大一些。雖然是個島,但在金門可不是隨處都可以看到海,特別是民國68年以前,這裡是不折不扣的前線戰地,海邊沒有比基尼,只有地雷,隨便去海邊會出大事的。

台灣的外島我去過綠島、蘭嶼、澎湖,一直想去小琉球但沒成行,龜山島不知道能看什麼,釣魚台應該去不了,金馬外島我倒是一直都有興趣,但沒機會。這次剛好朋友找去金門,雖然時間很短,但我現在反正也沒有很多玩的時間,也就一口答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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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如每次蘋果發表會所帶來的驚奇,蘋果今天發布聲明,這次的驚嘆號不再是新產品,而是蘋果創辦人賈伯斯辭世。

可能很多人跟我一樣,乍聽這個消息時反應都是:「怎麼會?」。賈伯斯就像是一個驚嘆號,總是能夠一次一次給我們驚喜,連他的辭世都讓人出其不意。這位矽谷的驚嘆號,在今日也正式畫下人生句點了。

回顧賈伯斯的一生,事實上就是諸多驚嘆號組成的。賈伯斯重回蘋果之後的事蹟,已經為人所熟知,溢美之詞已經太多,但鮮少人知道在重回蘋果之前的他,究竟是什麼樣的面貌?此時此刻,我們就來回顧1997年以前的賈伯斯,那個年少輕狂卻又複雜萬分的創業家。

◎非婚生子

很少人知道,賈伯斯是非婚生子,他的生父母在生下賈伯斯之後,把賈伯斯送給一對工人家庭的夫婦收養。賈伯斯的密友曾說:「這樣的出生背景讓賈伯斯養成好鬥的性格,不安全感驅使著賈伯斯必須不斷努力證明自己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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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要用兩個字形容iPhone發表會,那就是「沒梗」,如果要用三個字形容iPhone發表會,那就是「超沒梗」。 不過此時此刻的我,願意用14個字來形容這場沒有賈伯斯的發表會,那就是「他媽的蘋果你怎麼可以這麼沒梗」 我大概可以理解這次蘋果發表會為何要選擇在自己總部舉辦了,畢竟在自己地盤上,如果有人要鬧事的話,保安可以第一時間出動壓制............ 之前那篇預測文,幾乎可以說是全軍皆沒,幸虧昨天寫的是不准砍頭,不然這下有10個頭也不夠被砍。唯一值得慶幸的,就是明年蘋果再開iPhone發表會的時候,我可以全文再發一次就是了。當然了,你要把iPhone 4s當作iPhone 5也是可以的,不然那些說要送iPhone 5的抽獎活動怎麼辦? 這次發表會,發表的是iPhone 4s。一如預期,iPhone 4s搭載語音秘書功能,就是之前買下的Siri功能。以後你可以直接對著iPhone 4s問股價、問天氣,問路怎麼走,還可以設定鬧鐘。不過這功能目前只有適用於英文、法文與德文。中文由於太過博大精深,所以目前不列入Siri的支援語言版本內。  Let's talk in English,iPhone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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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最近一場的發表會,即將於美國時間10/4早上10點(台灣10/5凌晨一點)正式展開,記者會主軸是「Let's talk iPhone」。

每逢Apple重要發表會前,我都會忍不住寫下一些觀察(例如這篇:寫在iPad 2發表會前)。距離發表會還有一天多一點的時間,手癢的毛病依舊在,那就簡單講一下這次iPhone發表會,我所猜想的幾個可能性吧!

◎一支還是兩支?

我認為iPhone發表會上發表兩支iPhone以上的可能性很高。大體上,我認為這場發表會的意義將在於:iPhone不再只是每年推出一款了。畢竟在瞬息萬變的手機市場中,每年一款的手機,要單挑來自於Android市場的眾多品牌與手機,這將會讓iPhone的成長率陷入被動,所以我認為,今年以後的iPhone發表會,我們都應該會看到不只一款手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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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室外的景象

不少朋友最近都跟我反應:你怎麼好像消失了!

以前的年代,所謂消失指的一個人越來越少出現在眼前;在這個年代,消失的定義通常是很少寫部落格了,很少在噗浪、臉書、G+乃至於其他上百種社群工具上發言了。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進化,但如果存在感的證明,只需要在虛擬世界留下點什麼,我真該自即日起每天開始發幾張美女圖到網路上,來宣示自己的存在。

事實上,今年自第二季開始我挺忙的,忙什麼先按過不表。但我發現當你在全心全意忙一件事的狀態下,別說上網,有時候連說話都懶了,滿腦子都是正在做的事情。可能我這幾年悠閒慣了吧,花挺多時間在網路上的,難得還會出現這種腦充血的狀態,我向來是個順其自然的人,既然充血的是腦袋而不是其他地方,那就索性閉嘴把事做到頂吧,一晃眼,幾個月也就過去了。

所以說過去這幾個月,各位就當作我進入某種緘默期吧!

其實不是不想說話,只是有時候我會想,這世界已經如此喧囂,有了眾多社群網站後,那更是一人一把號,各吹各的調,訊息更是多到讓人得用幾輩子的時間才看得完。而大多數的訊息又像是狗吠火車,叫兩聲看似威風,其實一點屁用也沒有,只是讓一旁的觀眾更浮躁而已。我喜歡快樂的寫作,也希望看的人會覺得快樂,當自己寫的文章不再那麼有趣的時候,倒不如先暫離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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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elloMoto!」這曾經是一句讓人耳熟能詳的廣告Slogan,如今隨著Google併購Moto行動之後,未來在電視上跟我們Hello的,可能不再是Moto,可能變成了Google,最擔心成了搞笑的GoMo,龜毛機…………

第一時間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,我沒有急著分析這樁併購案背後的諸多可能性,反而開始回想起我與Moto的種種回憶。以前GSM才剛興起的年代,手機款式沒有那麼多,每款手機的生命週期都很長,拿著一款手機興奮感的保存期限可以維持很久;現在的手機多如牛毛,一款手機能用個兩年算是了不起的,很多人換手機的速度都不亞於換男女朋友。對比起來,一些過去的經典手機,也就格外讓人懷念。

記得我買第一款手機的時候,還是大學生。當時我心裡面最著意的,正是MotoStarTac,這款摺疊式手機既輕巧又酷黑,接電話時把天線往上一拉,講起電話來都覺得氣勢十足,自己彷彿就是一秒鐘幾十萬上下的商務人士。但這款手機當時要價三萬,這個價錢拿到現在都依然高不可攀,當時還是學生的我,自己買不下手,我也錯過了人生第一個(假裝)自己一秒鐘幾十萬上下的機會。

第一隻入手的Moto手機,是cd928,小名叫做海豚機。這款手機的價格較平實,可愛的圓滾滾造型,掀蓋即可通話的專利,加上第一款可以中文輸入的功能,讓這款手機當時也是紅遍大街小巷,走在路上隨便都會撞到海豚,海豚機著實陪伴了我好一陣子。

中間有好一陣子,我不再使用Moto的手機,原因無它,中文輸入很難用,當時氣勢最強的Nokia,有好多年,Nokia都是我的標準配備。直到Moto V3的出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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疲乏

圖片來源

最近打開噗浪和臉書,最夯的話題應該就是Google新的社群服務Google+開放測試了!一個朋友寄給了我邀請函,我開通了服務,但卻一個字都還沒發言。

說真的,對於新的社群服務,我真的有點疲乏了。

我的社群工具初體驗,大約是在200710月註冊了推特(Twitter)帳號,當時有好一段時間,我深深沉迷於這種即時、快速與一大群網友互動的感覺。後來,我陸續又玩了噗浪(Plurk)、臉書(Facebook)Google Buzz、新浪微博等服務,大多數時間則待在噗浪與臉書。有一段時間,社群工具搭配手機上網,幾乎成了我出門在外必備的消遣,即使跟朋友聚餐玩樂,一有空我就拿出手機追噗浪訊息,或是把我的最新動態報告給噗友知道。

手機App開始流行以後,我又陸續註冊了foursquare、街旁、SKOUTInstagram等手機社群工具,零零種種加起來,全盛時期我大概玩了10種社群工具。相信我,跟某些玩家比起來,我這還算是小Case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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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打開噗浪和臉書,最夯的話題應該就是Google新的社群服務Google+開放測試了!一個朋友寄給了我邀請函,我開通了服務,但卻一個字都還沒發言。

說真的,對於新的社群服務,我真的有點疲乏了。

我的社群工具初體驗,大約是在200710月註冊了推特(Twitter)帳號,當時有好一段時間,我深深沉迷於這種即時、快速與一大群網友互動的感覺。後來,我陸續又玩了噗浪(Plurk)、臉書(Facebook)Google Buzz、新浪微博等服務,大多數時間則待在噗浪與臉書。有一段時間,社群工具搭配手機上網,幾乎成了我出門在外必備的消遣,即使跟朋友聚餐玩樂,一有空我就拿出手機追噗浪訊息,或是把我的最新動態報告給噗友知道。

手機App開始流行以後,我又陸續註冊了foursquare、街旁、SKOUTInstagram等手機社群工具,零零種種加起來,全盛時期我大概玩了10種社群工具。相信我,跟某些玩家比起來,我這還算是小Case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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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b counter

如果不是最近的新聞,我還真不知道台北市有個單位叫做法規會。台北市法規會說,未來的智慧型手機用戶如果對下載的app不滿意,可以比照消保法「郵購買賣」的規定,享有七天鑑賞期的權利。意思是手機app在下載七天內,用了不滿意,可以全額退費。

之所以會有這個規定,猜想應該是之前一個名為「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」的軟體,事後被議員踢爆根本無軟體所宣稱的作用。台北市法規會在成功要求蘋果將此一軟體從app store下架後,法規會挾著新聞稿內所宣稱的「台灣消費者的勝利」,進而要求兩大手機軟體平台,不僅要延擬退費機制,並採用郵購買賣的七天鑑賞期規定,來規範手機app的使用權利。

我相當贊同法規會保護手機使用者的用心良苦。我自己也曾經在iPhone付費下載軟體,用了半年之後,該開發者不再更新,這個軟體形同無作用。在這個年代,很多app都是個人開發者所開發,有些開發者自己私自介接資料,未取得合法授權,造成資料被斷線(例如之前的大台北極速公車);有些開發者在收了錢之後,未持續維護軟體;甚至在軟體商店上,出現未經合法授權的付費電子書下載,這些不管對消費者或是版權擁有者來說,都是權益的損失。

但七天鑑賞期能解決這個問題嗎?不能!真正有問題的app,問題普遍都是在七天之後才會發生。何況數位內容的取得,本來就與實體貨物不同,所謂的不滿意,並不表示不堪使用,中間有太多各執一詞的解釋空間。

正如你看了一部電影,你不能因為這部電影跟你的預期有落差而退費;你買了一張CD,也不能因為裡面只有主打歌好聽而退費。講難聽一點,你嫖了妓女都不能因為不爽而退費,要就別上,要上你就只能權責自負,服務性質的產品,退費標準跟實體貨物並不能相提並論。按照台北市政府的標準,現在不僅完事後可以退費,七天以內覺得不爽都可以退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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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不是最近的新聞,我還真不知道台北市有個單位叫做法規會。台北市法規會說,未來的智慧型手機用戶如果對下載的app不滿意,可以比照消保法「郵購買賣」的規定,享有七天鑑賞期的權利。意思是手機app在下載七天內,用了不滿意,可以全額退費。

之所以會有這個規定,猜想應該是之前一個名為「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」的軟體,事後被議員踢爆根本無軟體所宣稱的作用。台北市法規會在成功要求蘋果將此一軟體從app store下架後,法規會挾著新聞稿內所宣稱的「台灣消費者的勝利」,進而要求兩大手機軟體平台,不僅要延擬退費機制,並採用郵購買賣的七天鑑賞期規定,來規範手機app的使用權利。

我相當贊同法規會保護手機使用者的用心良苦。我自己也曾經在iPhone付費下載軟體,用了半年之後,該開發者不再更新,這個軟體形同無作用。在這個年代,很多app都是個人開發者所開發,有些開發者自己私自介接資料,未取得合法授權,造成資料被斷線(例如之前的大台北極速公車);有些開發者在收了錢之後,未持續維護軟體;甚至在軟體商店上,出現未經合法授權的付費電子書下載,這些不管對消費者或是版權擁有者來說,都是權益的損失。

但七天鑑賞期能解決這個問題嗎?不能!真正有問題的app,問題普遍都是在七天之後才會發生。何況數位內容的取得,本來就與實體貨物不同,所謂的不滿意,並不表示不堪使用,中間有太多各執一詞的解釋空間。

正如你看了一部電影,你不能因為這部電影跟你的預期有落差而退費;你買了一張CD,也不能因為裡面只有主打歌好聽而退費。講難聽一點,你嫖了妓女都不能因為不爽而退費,要就別上,要上你就只能權責自負,服務性質的產品,退費標準跟實體貨物並不能相提並論。按照台北市政府的標準,現在不僅完事後可以退費,七天以內覺得不爽都可以退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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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個年代想要聯絡一個人,除了電話、簡訊、E-mail之外,你還可以選擇部落格留言、私噗、Facebook訊息、推特、微博等等。我不知道別人的習慣,但對我來說,我似乎天生就有略過訊息沒看到的本領,特別是我這人又喜歡同時開多工,一次做很多事情。有時候一則簡訊傳到了我手機,我看到了,想說等一下回,但多工一開,我很快就忘記簡訊這回事了。

所以如果你試圖透過噗浪、臉書這些社群工具,跟我說很重要的事情,坦白說,我看到的或然率非常低。因為我並不是把社群服務當作聯絡工具,而是消磨時間、看看別人磨牙打屁的地方,對於來自於噗浪、臉書等工具的私人訊息,我真的挺少會主動點開的。

前一陣子,有位非常高科技的長輩要找我,他一口氣透過私噗、臉書訊息、臉書塗鴉牆留言、簡訊等管道聯絡我,全軍皆墨。最終,他透過E-Mail發了份最後通牒給我,雖然我有掠過訊息沒看到的本領,但我更有野獸般的直覺,那天我正好要死不死很認真的在清我的E-mail,最終讓我看到了這封信。

而且說回來,你看看我跟這位長輩的書信往來,言詞是多麼懇切,感情是多麼真摯,這哪是其他工具可以取代的呢?怪不得我如此熱愛信交。

所以鄉親啊,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訴我,打電話應該是最有用的,E-Mail居次,簡訊是第三位,其他林林種種的社群工具,效果都趨近於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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