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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人的一生中,都會有一次站上舞台當主角的機會!這是我對結婚喜宴的看法。


昨天去參加我好友致賓與翠芬的婚宴。致賓是個很體貼,也很浪漫的男孩子,堪稱是世上少見的新好男人。至於翠芬,則是幾個月前我找了致賓吃飯,致賓帶了翠芬一起來才見到的。當時的他們,剛認識不過一個多月而已吧!卻聽致賓一直嚷嚷說想結婚了。(用致賓的說法就是:認識妳一個星期就很想把妳娶回家了)坦白說,當時我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,雖然說結婚需要一點點的衝動,但認識沒幾個月就要結婚,會不會太衝動了點呀!


但致賓這小子動作挺快的,沒多久在他的MSN上,就從「請做我的六月新娘」,改成「我們六月要結婚囉」,昨天婚宴上,我才知道致賓是在認識的第83天向翠芬求婚的,我只能說:致賓,你真內行!(馬的,我實在想不到其他的形容詞啦)


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結婚就算了,最讓我不滿的是,致賓的求婚還超級浪漫的,昨天在婚宴上,我大概只知道地點在松山機場,然後有請飛碟電台Call Out給翠芬而已。今天上致賓的部落格一看,才知道:哇靠!致賓你求婚搞這麼大呀。而且該死的是,真的是超級浪漫的,又是布條又是身份證的,遠比曹斯杰向郭曉玲求婚來得浪漫多了。但對男性來說,這種浪漫的求婚方式是絕對不要讓女友或老婆知道的,不然肯定會讓已經結婚的男生回去被罵到臭頭,沒結婚的男生承受莫大的心理壓力吧!


真的,祝福致賓與翠芬,在浪漫的衝動下,更能夠甜甜蜜蜜到永久!因為翠芬呀,妳的幸福是建築在昨天參加婚宴所有男人的痛苦上啊 !


P.S 到底有多浪漫,大家自行到致賓的部落格(←  直接按)去看看吧!女生最好不要看,這種浪漫的情節,還是把它留在想像中就好!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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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傑洛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