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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Nov 17 Thu 2011 09:07
  • 11.17

katamari  

玩社群網站有個好處,這些隻字片語會紀錄你的生活,玩多久就紀錄多久;玩社群網站有個壞處,當你透過這些隻字片語回溯你的過去,總會有那幾句話,會讓你想起某些以為忘記的人事物。就在今天,不知怎麼的,我竟想起了你。


我是個不浪漫的人,我常常覺得自己愧對雙魚座該有的特質,我總固執地認為,所謂的浪漫不應該只有發生在某些特定日子,甚至不應該「刻意」製造浪漫。兩個人在冬天的夜裡合吃一碗泡麵很浪漫,這碗泡麵是我頂著寒風從巷口的小七買回來的那就加倍浪漫,那些點點滴滴累積起來的美好,不也挺浪漫的?所以我很少刻意去慶祝某些週年紀念。

某一年的某一天,我在噗浪寫下「Happy anniversary」,紀念我們一週年,也算展現我難得一見的浪漫(自以為?)。誰知道不寫還好,這一寫從此劇情急轉直下,直到結束的那一刻。所以說不浪漫的人刻意作出(自以為)浪漫的舉動,連老天都看不下去,非得給我們一點考驗不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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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我只出國一次:到北京簽《我恨星期一》的簡體書版權,這算是公出。一方面是因為我把大部分資金移去個人的新事業,手頭不寬裕;另一方面則是我深深覺得,台灣這塊地方其實還有很多很美的地方我還沒去過,即使是我已經環島兩次了,總還是可以找到很棒的景點。把出國的費用轉來刺激內需,遊玩的樂趣絲毫不減,反而可以讓我對台灣這塊土地有更多的認識。


我很喜歡去一些有歷史感的地方,例如鐵道、舊車站,或是曾經風華一時的景點,有些規劃比較好的地方,還會有一些介紹,我總會細細看完這些介紹,然後才發現:原來這地方還有這段歷史呀!說來慚愧,我大學明明是社會組的,但高中背的那些歷史地理,幾乎全還給老師了,這些曾經在書本上出現的教材,並沒有隨著考試遺留在我腦海裡,反而是透過每一次的旅遊行程加深我的記憶。


就好像如果我沒去過金門,在我印象中,我會以為金門就好像是蘭嶼、綠島這般大小,不管站在哪裡都可以看到海,繞一圈只要一小時。


錯了錯了,金門有151平方公里,大概是台北市的一半大小,也比澎湖還大一些。雖然是個島,但在金門可不是隨處都可以看到海,特別是民國68年以前,這裡是不折不扣的前線戰地,海邊沒有比基尼,只有地雷,隨便去海邊會出大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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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如每次蘋果發表會所帶來的驚奇,蘋果今天發布聲明,這次的驚嘆號不再是新產品,而是蘋果創辦人賈伯斯辭世。


 


可能很多人跟我一樣,乍聽這個消息時反應都是:「怎麼會?」。賈伯斯就像是一個驚嘆號,總是能夠一次一次給我們驚喜,連他的辭世都讓人出其不意。這位矽谷的驚嘆號,在今日也正式畫下人生句點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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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要用兩個字形容iPhone發表會,那就是「沒梗」,如果要用三個字形容iPhone發表會,那就是「超沒梗」。

不過此時此刻的我,願意用14個字來形容這場沒有賈伯斯的發表會,那就是「他媽的蘋果你怎麼可以這麼沒梗」 我大概可以理解這次蘋果發表會為何要選擇在自己總部舉辦了,畢竟在自己地盤上,如果有人要鬧事的話,保安可以第一時間出動壓制............

之前那篇預測文,幾乎可以說是全軍皆沒,幸虧昨天寫的是不准砍頭,不然這下有10個頭也不夠被砍。唯一值得慶幸的,就是明年蘋果再開iPhone發表會的時候,我可以全文再發一次就是了。當然了,你要把iPhone 4s當作iPhone 5也是可以的,不然那些說要送iPhone 5的抽獎活動怎麼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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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最近一場的發表會,即將於美國時間10/4早上10點(台灣10/5凌晨一點)正式展開,記者會主軸是「Let's talk iPhone」。


每逢Apple重要發表會前,我都會忍不住寫下一些觀察(例如這篇:寫在iPad 2發表會前)。距離發表會還有一天多一點的時間,手癢的毛病依舊在,那就簡單講一下這次iPhone發表會,我所猜想的幾個可能性吧!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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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朋友最近都跟我反應:你怎麼好像消失了!


以前的年代,所謂消失指的一個人越來越少出現在眼前;在這個年代,消失的定義通常是很少寫部落格了,很少在噗浪、臉書、G+乃至於其他上百種社群工具上發言了。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進化,但如果存在感的證明,只需要在虛擬世界留下點什麼,我真該自即日起每天開始發幾張美女圖到網路上,來宣示自己的存在。

 

事實上,今年自第二季開始我挺忙的,忙什麼先按過不表。但我發現當你在全心全意忙一件事的狀態下,別說上網,有時候連說話都懶了,滿腦子都是正在做的事情。可能我這幾年悠閒慣了吧,花挺多時間在網路上的,難得還會出現這種腦充血的狀態,我向來是個順其自然的人,既然充血的是腦袋而不是其他地方,那就索性閉嘴把事做到頂吧,一晃眼,幾個月也就過去了。

 

所以說過去這幾個月,各位就當作我進入某種緘默期吧!

 

其實不是不想說話,只是有時候我會想,這世界已經如此喧囂,有了眾多社群網站後,那更是一人一把號,各吹各的調,訊息更是多到讓人得用幾輩子的時間才看得完。而大多數的訊息又像是狗吠火車,叫兩聲看似威風,其實一點屁用也沒有,只是讓一旁的觀眾更浮躁而已。我喜歡快樂的寫作,也希望看的人會覺得快樂,當自己寫的文章不再那麼有趣的時候,倒不如先暫離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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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elloMoto!」這曾經是一句讓人耳熟能詳的廣告Slogan,如今隨著Google併購Moto行動之後,未來在電視上跟我們Hello的,可能不再是Moto,可能變成了Google,最擔心成了搞笑的GoMo,龜毛機…………


 


第一時間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,我沒有急著分析這樁併購案背後的諸多可能性,反而開始回想起我與Moto的種種回憶。以前GSM才剛興起的年代,手機款式沒有那麼多,每款手機的生命週期都很長,拿著一款手機興奮感的保存期限可以維持很久;現在的手機多如牛毛,一款手機能用個兩年算是了不起的,很多人換手機的速度都不亞於換男女朋友。對比起來,一些過去的經典手機,也就格外讓人懷念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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疲乏  

圖片來源

 

 

最近打開噗浪和臉書,最夯的話題應該就是Google新的社群服務Google+開放測試了!一個朋友寄給了我邀請函,我開通了服務,但卻一個字都還沒發言。

 

說真的,對於新的社群服務,我真的有點疲乏了。

 

我的社群工具初體驗,大約是在200710月註冊了推特(Twitter)帳號,當時有好一段時間,我深深沉迷於這種即時、快速與一大群網友互動的感覺。後來,我陸續又玩了噗浪(Plurk)、臉書(Facebook)Google Buzz、新浪微博等服務,大多數時間則待在噗浪與臉書。有一段時間,社群工具搭配手機上網,幾乎成了我出門在外必備的消遣,即使跟朋友聚餐玩樂,一有空我就拿出手機追噗浪訊息,或是把我的最新動態報告給噗友知道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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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



最近打開噗浪和臉書,最夯的話題應該就是Google新的社群服務Google+開放測試了!一個朋友寄給了我邀請函,我開通了服務,但卻一個字都還沒發言。


 


說真的,對於新的社群服務,我真的有點疲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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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不是最近的新聞,我還真不知道台北市有個單位叫做法規會。台北市法規會說,未來的智慧型手機用戶如果對下載的app不滿意,可以比照消保法「郵購買賣」的規定,享有七天鑑賞期的權利。意思是手機app在下載七天內,用了不滿意,可以全額退費。




之所以會有這個規定,猜想應該是之前一個名為「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」的軟體,事後被議員踢爆根本無軟體所宣稱的作用。台北市法規會在成功要求蘋果將此一軟體從app store下架後,法規會挾著新聞稿內所宣稱的「台灣消費者的勝利」,進而要求兩大手機軟體平台,不僅要延擬退費機制,並採用郵購買賣的七天鑑賞期規定,來規範手機app的使用權利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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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不是最近的新聞,我還真不知道台北市有個單位叫做法規會。台北市法規會說,未來的智慧型手機用戶如果對下載的app不滿意,可以比照消保法「郵購買賣」的規定,享有七天鑑賞期的權利。意思是手機app在下載七天內,用了不滿意,可以全額退費。


之所以會有這個規定,猜想應該是之前一個名為「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」的軟體,事後被議員踢爆根本無軟體所宣稱的作用。台北市法規會在成功要求蘋果將此一軟體從app store下架後,法規會挾著新聞稿內所宣稱的「台灣消費者的勝利」,進而要求兩大手機軟體平台,不僅要延擬退費機制,並採用郵購買賣的七天鑑賞期規定,來規範手機app的使用權利。


我相當贊同法規會保護手機使用者的用心良苦。我自己也曾經在iPhone付費下載軟體,用了半年之後,該開發者不再更新,這個軟體形同無作用。在這個年代,很多app都是個人開發者所開發,有些開發者自己私自介接資料,未取得合法授權,造成資料被斷線(例如之前的大台北極速公車);有些開發者在收了錢之後,未持續維護軟體;甚至在軟體商店上,出現未經合法授權的付費電子書下載,這些不管對消費者或是版權擁有者來說,都是權益的損失。


但七天鑑賞期能解決這個問題嗎?不能!真正有問題的app,問題普遍都是在七天之後才會發生。何況數位內容的取得,本來就與實體貨物不同,所謂的不滿意,並不表示不堪使用,中間有太多各執一詞的解釋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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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個年代想要聯絡一個人,除了電話、簡訊、E-mail之外,你還可以選擇部落格留言、私噗、Facebook訊息、推特、微博等等。我不知道別人的習慣,但對我來說,我似乎天生就有略過訊息沒看到的本領,特別是我這人又喜歡同時開多工,一次做很多事情。有時候一則簡訊傳到了我手機,我看到了,想說等一下回,但多工一開,我很快就忘記簡訊這回事了。


所以如果你試圖透過噗浪、臉書這些社群工具,跟我說很重要的事情,坦白說,我看到的或然率非常低。因為我並不是把社群服務當作聯絡工具,而是消磨時間、看看別人磨牙打屁的地方,對於來自於噗浪、臉書等工具的私人訊息,我真的挺少會主動點開的。


前一陣子,有位非常高科技的長輩要找我,他一口氣透過私噗、臉書訊息、臉書塗鴉牆留言、簡訊等管道聯絡我,全軍皆墨。最終,他透過E-Mail發了份最後通牒給我,雖然我有掠過訊息沒看到的本領,但我更有野獸般的直覺,那天我正好要死不死很認真的在清我的E-mail,最終讓我看到了這封信。


而且說回來,你看看我跟這位長輩的書信往來,言詞是多麼懇切,感情是多麼真摯,這哪是其他工具可以取代的呢?怪不得我如此熱愛信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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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陸續接到幾個採訪邀約,題目都是聊聊台灣電子書的發展。其中一個電視節目,請來正反陣營,分別就電子書真能取代實體書進行辯論。作為一個3C的愛好者,我理所當然被歸入正方,也就是認為電子書絕對會取代實體書的一方。




 


主辦單位或許是想要營造書籍數位化帶來的衝擊,節目中不斷舉出各式各項的數據,包括電子書的成長速度啊、亞馬遜的電子書籍銷售已經超過紙本書啦、電子書又有多炫多炫啊,彷彿紙本書已經是遠古時代的產品似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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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為一個寫3C的文字工作者,寫Apple的東西我大概是一個準則:要就第一時間拿到產品,再不然就乾脆不寫,當作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。因為用不了多久,網路上會出現一堆正面、反面、側面外加疊疊樂的圖文,實在不需要我再湊熱鬧。


 


之前iPad2上市,我託美國朋友幫我買,結果兩個禮拜都排不到,我託日本朋友幫我買,結果日本大地震,暫停上市,我深深覺得這是上天告訴我別買iPad2的天啟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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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業王  

圖片來源

 

寫在前面:

最近邁向個人的二次創業歷程,正好有同學寫信來問我對創業的看法,想想利用一點時間,開了「話說創業」的專題,寫下我的想法,也當做自己二次創業的紀錄吧!

當然了,按照慣例,我經常會有神來一筆的衝動,此專題更新時間不定(創業惟艱啊),也不保證會持續更新(特別是我創的業萬一倒了XDD),請大家催稿不用太用力,我會痛(頭痛)

 


 

本文開始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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