玩社群網站有個好處,這些隻字片語會紀錄你的生活,玩多久就紀錄多久;玩社群網站有個壞處,當你透過這些隻字片語回溯你的過去,總會有那幾句話,會讓你想起某些以為忘記的人事物。就在今天,不知怎麼的,我竟想起了你。
我是個不浪漫的人,我常常覺得自己愧對雙魚座該有的特質,我總固執地認為,所謂的浪漫不應該只有發生在某些特定日子,甚至不應該「刻意」製造浪漫。兩個人在冬天的夜裡合吃一碗泡麵很浪漫,這碗泡麵是我頂著寒風從巷口的小七買回來的那就加倍浪漫,那些點點滴滴累積起來的美好,不也挺浪漫的?所以我很少刻意去慶祝某些週年紀念。
某一年的某一天,我在噗浪寫下「Happy anniversary」,紀念我們一週年,也算展現我難得一見的浪漫(自以為?)。誰知道不寫還好,這一寫從此劇情急轉直下,直到結束的那一刻。所以說不浪漫的人刻意作出(自以為)浪漫的舉動,連老天都看不下去,非得給我們一點考驗不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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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我只出國一次:到北京簽《我恨星期一》的簡體書版權,這算是公出。一方面是因為我把大部分資金移去個人的新事業,手頭不寬裕;另一方面則是我深深覺得,台灣這塊地方其實還有很多很美的地方我還沒去過,即使是我已經環島兩次了,總還是可以找到很棒的景點。把出國的費用轉來刺激內需,遊玩的樂趣絲毫不減,反而可以讓我對台灣這塊土地有更多的認識。
我很喜歡去一些有歷史感的地方,例如鐵道、舊車站,或是曾經風華一時的景點,有些規劃比較好的地方,還會有一些介紹,我總會細細看完這些介紹,然後才發現:原來這地方還有這段歷史呀!說來慚愧,我大學明明是社會組的,但高中背的那些歷史地理,幾乎全還給老師了,這些曾經在書本上出現的教材,並沒有隨著考試遺留在我腦海裡,反而是透過每一次的旅遊行程加深我的記憶。
就好像如果我沒去過金門,在我印象中,我會以為金門就好像是蘭嶼、綠島這般大小,不管站在哪裡都可以看到海,繞一圈只要一小時。
錯了錯了,金門有151平方公里,大概是台北市的一半大小,也比澎湖還大一些。雖然是個島,但在金門可不是隨處都可以看到海,特別是民國68年以前,這裡是不折不扣的前線戰地,海邊沒有比基尼,只有地雷,隨便去海邊會出大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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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朋友最近都跟我反應:你怎麼好像消失了!
以前的年代,所謂消失指的一個人越來越少出現在眼前;在這個年代,消失的定義通常是很少寫部落格了,很少在噗浪、臉書、G+乃至於其他上百種社群工具上發言了。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進化,但如果存在感的證明,只需要在虛擬世界留下點什麼,我真該自即日起每天開始發幾張美女圖到網路上,來宣示自己的存在。
事實上,今年自第二季開始我挺忙的,忙什麼先按過不表。但我發現當你在全心全意忙一件事的狀態下,別說上網,有時候連說話都懶了,滿腦子都是正在做的事情。可能我這幾年悠閒慣了吧,花挺多時間在網路上的,難得還會出現這種腦充血的狀態,我向來是個順其自然的人,既然充血的是腦袋而不是其他地方,那就索性閉嘴把事做到頂吧,一晃眼,幾個月也就過去了。
所以說過去這幾個月,各位就當作我進入某種緘默期吧!
其實不是不想說話,只是有時候我會想,這世界已經如此喧囂,有了眾多社群網站後,那更是一人一把號,各吹各的調,訊息更是多到讓人得用幾輩子的時間才看得完。而大多數的訊息又像是狗吠火車,叫兩聲看似威風,其實一點屁用也沒有,只是讓一旁的觀眾更浮躁而已。我喜歡快樂的寫作,也希望看的人會覺得快樂,當自己寫的文章不再那麼有趣的時候,倒不如先暫離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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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打開噗浪和臉書,最夯的話題應該就是Google新的社群服務Google+開放測試了!一個朋友寄給了我邀請函,我開通了服務,但卻一個字都還沒發言。
說真的,對於新的社群服務,我真的有點疲乏了。
我的社群工具初體驗,大約是在2007年10月註冊了推特(Twitter)帳號,當時有好一段時間,我深深沉迷於這種即時、快速與一大群網友互動的感覺。後來,我陸續又玩了噗浪(Plurk)、臉書(Facebook)、Google Buzz、新浪微博等服務,大多數時間則待在噗浪與臉書。有一段時間,社群工具搭配手機上網,幾乎成了我出門在外必備的消遣,即使跟朋友聚餐玩樂,一有空我就拿出手機追噗浪訊息,或是把我的最新動態報告給噗友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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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不是最近的新聞,我還真不知道台北市有個單位叫做法規會。台北市法規會說,未來的智慧型手機用戶如果對下載的app不滿意,可以比照消保法「郵購買賣」的規定,享有七天鑑賞期的權利。意思是手機app在下載七天內,用了不滿意,可以全額退費。
之所以會有這個規定,猜想應該是之前一個名為「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」的軟體,事後被議員踢爆根本無軟體所宣稱的作用。台北市法規會在成功要求蘋果將此一軟體從app store下架後,法規會挾著新聞稿內所宣稱的「台灣消費者的勝利」,進而要求兩大手機軟體平台,不僅要延擬退費機制,並採用郵購買賣的七天鑑賞期規定,來規範手機app的使用權利。
我相當贊同法規會保護手機使用者的用心良苦。我自己也曾經在iPhone付費下載軟體,用了半年之後,該開發者不再更新,這個軟體形同無作用。在這個年代,很多app都是個人開發者所開發,有些開發者自己私自介接資料,未取得合法授權,造成資料被斷線(例如之前的大台北極速公車);有些開發者在收了錢之後,未持續維護軟體;甚至在軟體商店上,出現未經合法授權的付費電子書下載,這些不管對消費者或是版權擁有者來說,都是權益的損失。
但七天鑑賞期能解決這個問題嗎?不能!真正有問題的app,問題普遍都是在七天之後才會發生。何況數位內容的取得,本來就與實體貨物不同,所謂的不滿意,並不表示不堪使用,中間有太多各執一詞的解釋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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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個年代想要聯絡一個人,除了電話、簡訊、E-mail之外,你還可以選擇部落格留言、私噗、Facebook訊息、推特、微博等等。我不知道別人的習慣,但對我來說,我似乎天生就有略過訊息沒看到的本領,特別是我這人又喜歡同時開多工,一次做很多事情。有時候一則簡訊傳到了我手機,我看到了,想說等一下回,但多工一開,我很快就忘記簡訊這回事了。
所以如果你試圖透過噗浪、臉書這些社群工具,跟我說很重要的事情,坦白說,我看到的或然率非常低。因為我並不是把社群服務當作聯絡工具,而是消磨時間、看看別人磨牙打屁的地方,對於來自於噗浪、臉書等工具的私人訊息,我真的挺少會主動點開的。
前一陣子,有位非常高科技的長輩要找我,他一口氣透過私噗、臉書訊息、臉書塗鴉牆留言、簡訊等管道聯絡我,全軍皆墨。最終,他透過E-Mail發了份最後通牒給我,雖然我有掠過訊息沒看到的本領,但我更有野獸般的直覺,那天我正好要死不死很認真的在清我的E-mail,最終讓我看到了這封信。
而且說回來,你看看我跟這位長輩的書信往來,言詞是多麼懇切,感情是多麼真摯,這哪是其他工具可以取代的呢?怪不得我如此熱愛信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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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在前面:
最近邁向個人的二次創業歷程,正好有同學寫信來問我對創業的看法,想想利用一點時間,開了「話說創業」的專題,寫下我的想法,也當做自己二次創業的紀錄吧!
當然了,按照慣例,我經常會有神來一筆的衝動,此專題更新時間不定(創業惟艱啊),也不保證會持續更新(特別是我創的業萬一倒了XDD),請大家催稿不用太用力,我會痛(頭痛)
本文開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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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找了一家公司當我的工作室,從蘭嶼玩回來後,決定要振作了,因為所剩無幾的存款快花光了。工作室的朋友看我桌上有本書,順手翻了翻,驚呼:傑裸米,你又出新書啦!
我這才發現,我幫沒格的新書:「不給愛就搗蛋﹞」寫的序,竟然有我英挺的照片耶。話說我自己的書,照片也沒放這麼大,沒格你應該把我的照片放到封面才對呀。
既然沒格這麼夠義氣,那我也就寫篇文章來幫沒格推薦一下新書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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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書籍,是根據《代客讀書俱樂部》成員的推薦產生的,有些並非新書,提供給各位當做參考。
新書推薦:
Sherry:
1.蔡瀾的《日本萬花筒》
真的好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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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信資費堪稱是全世界最難看懂的選擇,有時候想要調整一下電信資費,看到網內、網外、優惠時段、免費通話分鐘數等名詞交錯排列的零零種種資費,我總是搞不懂愛講、大家講到底差別在哪裡?連著幾年看到NCC端出的行動電話費率調降案,只能說讓人越看越糊塗!
我翻了過去一年的電信帳單出來,我完全沒有感受到手機話費有降低的感覺,原本以為是降幅太低沒有感覺,細看了一下才發現:原來電信業者早就施展五鬼搬運,將原本的「月租費抵通話費」形式,轉換成為「贈送免費通話分鐘數」。而NCC所實施的電信資費調整係數(X值),只能規範通話費率,不能規範月租費通話分鐘數。
按照現行的規範,月租費是不動的,500元內含的免費通話數是不動的,降的只有超過500元以外的通話費。換言之,如果你實際通話金額低於月租金額,或是撥打的分鐘數低於業者贈送的通話分鐘數,所謂的降價跟你是毫無關係的。
依照平民百姓的理解,所謂的降價就是實打實,如果月租費是500元,降價4%就是少繳20元。但經過電信業者巧妙的設計,降價的主體根本不是那500元,而是本來500元送你5把蔥,現在等你5把蔥用完了,加買的第6把蔥才開始降價。我很好奇,如果有業者打出降價的旗幟,卻推出這種口惠實不至的方案,這算不算是廣告不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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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這人一向悠閒慣了,但一旦專注起來,那也是一心一德貫徹始終,特別是幾件事情一起來的時候,我往往會忽略掉很多東西。
昨天也挺忙,女友傳來的MSN沒注意,回的有一句沒一句,這已經是老毛病了,女友不太爽。我這人的嘴巴又挺賤的,頂了幾句回去。女友可火了,一口氣傳來一大段義正辭嚴的檄文,洋洋灑灑八點。文字第一時間沒細看,但光是這陣仗就不容等閒視之,人都是這樣,有點怒問題還不大,怒極攻心就麻煩了,我趕緊放下手邊的事情先賠不是。
把這篇檄文從頭到尾拜讀了一下,發現真是網羅了21世紀一個男友經常忽略的小細節,包含了男女之間相處的智慧,果然是言簡意賅博大精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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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3C觀測站的產品,在我心裡一直有幾個準則,在部落格介紹裡面我講的很清楚了。除此之外,我特別喜歡挑些別人眼中不屑一顧,但我卻視為明日之星的東西,我喜歡非主流,更喜歡看到非主流變成主流。2007年的小筆電,2008年的山寨機,2009年的微網誌都是如此。
但全壘打難求,滿貫全壘打更是可望而不可及,有很長一段時間,整個科技領域我看不到什麼產品有成為強打者的潛力,3C觀測站也跟著荒廢了好一陣子。如果有這樣的題材,我願意廢寢忘食,投入所有的精力與時間全力把它寫紅,這是一個寫部落格的作者最大成就感的來源。
既然我想寫的題材,不可能年年都有,但我卻很清楚,有幾個禁地是我絕對不碰的:例如網路行銷惡行昭彰的,喜歡花錢買好評,動不動找幾十個部落客寫體驗文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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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實在是忙翻了,如果不是朋友告訴我,我自己都忘了自己接受過Body雜誌的專訪。
記得《我恨星期一》準備上市的時候,出版社的企劃曾經想將加個「職場達人」的身分在我身上,他們說這樣比較好敲到採訪。對於這項提議,我當時回絕了。一方面覺得自己已經承載了一些言過其實的稱號,另一方面我只想當個單純的寫作者,如果寫個XX故事都得把自己包裝成XX達人的話,對一個創作者來說未免也太沉重了些!
企劃當時就說「不這麼包裝,可能會敲不到通告喔!」事後證明他說的是事實,但想到自己不需要背負所謂的「職場達人」虛名,我個人還是覺得挺好的,最少不會讓自己看了噁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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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我來說,氣溫每下降一度,賴床時間就增加一小時,最近這幾天我都睡到中午才起床。昨天約莫中午時分,一通電話吵醒了我(嚴格來說,是同一個號碼連續打了三通,我好難叫啊),對方表明身分:「這邊是2100(聽說現在變成掏新聞)的製作單位,看到你在蘋果日報的文章,想邀請你來上節目」。
當下,我還是昏昏沉沉,只好表明我還在冬眠,請對方半小時之後再打電話過來,然後起來上網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。
上了蘋果網站,才發現自己的文章「畫面太乾的NHK」被蘋果日報登了出來,不過改了個標題,變成「NHK在台灣,一定關門大吉」。我笑了出來,在這個人人皆曰媒體可殺的時候,這個標題真是討罵,彷彿要為媒體辯解什麼一樣。不過既然是全文照登,這個標題說實話我也沒多大意見,剩下的問題只在於:我要不要答應2100的邀約?
我想了一下,說實話,我第一時間還挺心動的,主要是我對2100的固定來賓陳揮文,有著莫名的好感,不是他的觀點,也不是他說話的方式,而是他的長相。一直以來,我對於瞇瞇眼的胖子都有著莫名其妙的好感,為什麼會這樣我也說不上來。但除此之外,我找不到非得去上節目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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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大地震,讓我們見識到了日本人在面對重大事件時的冷靜,雖然我隱約覺得冷靜的背後其實是某種情緒的壓抑,但還是相當佩服日本人的自我克制。我連絡了幾個在日本的台灣友人,大家都冷靜的像是沒什麼事情發生一樣,看來以後可以把腦袋發熱的人送到日本冷靜冷靜。
倒是台灣這邊,隨便打開噗浪、臉書,大半的發文都跟日本地震有關,討論熱烈的程度用「感同身受」已不足形容,差不多到了「天地同悲」的程度,感覺好像日本人很冷靜,不少台灣人已經快有「災後症候群」了。而且,明明紐西蘭基督城的災後重建也在持續,但兩者一相比,你會發現基督城的地震就好像沒有發生過一樣,真是何苦生在紐西蘭呀!
不過在眾多日本地震與核電廠後續的討論中,有一個很不好的發展是很多真假難辨的消息混在其中,很多網友信手在塗鴉牆或河道上看到一則訊息,想都沒想就拼命轉噗、分享。套用美國NewsRadio的評論:「東西上了網路,就好像一泡尿撒進游泳池內,別想再撈出來」。大家或許出於好意,希望分享第一手消息給朋友,但如果這消息是假的,錯的,轉發錯誤訊息的舉動就跟撒尿在游泳池內沒兩樣,不僅無濟於事,反而污染了整池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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